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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桐,中国传媒大学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讲师。
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发布于《新闻与写作》2024年第2期。
【摘要】在全球治理“小院高墙”的治理模式下,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气候治理等领域被排除在现有的知识话语体系外。基于此,本研究关注以国家为主体的专业全球治理实践,将全球治理视为一种以“知识”为核心的治理话语体系,理解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国际传播起点。结合战略传播的信息/行动框架和知识社会学视角,本文将全球治理中的知识类型分为可编码的显著知识和以人员、物品流动为代表的默会知识,通过初步探索“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知识类型和实践次序,重新理解被遮蔽的默会传播实践。研究认为,国际传播实践应当理解中国的知识类型比较优势与偏向,以此进一步“接合”全球治理。
【关键词】知识;全球治理;战略传播;默会知识;国际传播
国际社会在21世纪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为气候变化、传染病等全球风险寻找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但面对全球治理诸多难题,近年来部分国家的排外、筑墙趋势日渐显著,如美国等所谓“中心国家”在全球治理中奉行“知缘战略”,以“知识”为战略工具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国家联盟,将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近年来气候变化和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出现的“小院高墙”策略便是表现之一,西方国家通过放大其联盟的知识比较优势,制定具有偏向性的全球治理议程,忽视“中国方案”等发展中国家知识类型在全球治理中的合法性。对此,有必要从概念层面入手,理解全球治理中的知识传播类型,以此思考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比较优势,凸显其在全球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
全球治理的复杂之处在于,其既存在于国家间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互动与争夺中,也是一套专家话语体系,包含政治、政策与科学等多个面向,属于复杂知识系统。已有治理实践表明,全球治理中的知识流动不仅存在于信息传播环节,也存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流动等“物理行动”(physical-action)中。与信息传播相对,物理行动指“可被观察”到的人或者货物在空间位置上的变化,两者对应着国家主体参与全球治理的“说”和“做”两个环节,在实践中互为前提。以“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指标为例,设施联通、贸易畅通两个物理行动环节与政策沟通、民心相通等传播环节相辅相成,前者通过与合作国家建立起物理联通,为跨国信息流通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后者则帮助各国建立起知识互信,维持并稳固国家间开展贸易合作。
广义传播学关注物品、人员和信息流动,其物质性不言而喻。但随着以大众传播为主流的传播研究走向专业化,传播学的物质性视角逐渐被忽视。现有全球治理语境下的国际传播研究往往关注信息传播,缺乏对物理行动中的知识传播的整合与关注。对此,近年来国际传播研究领域兴起的战略传播(strategic communication)范式为此提供了可借鉴的分析框架,战略传播中的“信息/行动”框架(以下简称“2/8法则”),即战略传播是20%的传播行动配合80%的物理行动,其分类逻辑与全球治理中的知识传播存在一致性。本文将全球治理的知识传播视为一种有组织的战略传播过程,基于知识社会学视角对“2/8法则”进行本土化改造,思考如何整合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各项传播和实践资源,实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目标。
在分析步骤上,本研究引入类型学(typology)的分析路径,遵循“具体-抽象-具体”的分析步骤,首先对全球治理的已有知识传播实践进行概括,接下来与知识社会学等学科视角进行类型学对话,最后回归全球治理场域中的国际传播实践,连接国际传播与知识概念之间的实践鸿沟,初步探索全球治理语境下国际传播的实践次序。
一、全球治理的“知识共享”历史
全球治理中的知识传播存在连续的发展过程。以勒纳(Daniel Lerner)的“传统社会的消失”为伊始,发展传播学研究最早将“知识”的传播视为促进第三世界等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良药,将知识视为一种客观、普遍常识,提出创新扩散、知识沟等经典理论。实践方面,联合国1980年发起的“国际传播发展计划”(International Pro-gramm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cation, IPDC)与前者遥相呼应,呼吁通过援助发展中国家的传播事业,帮助其进行思想的传播。以上研究或实践以“现代化”为名,试图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一套标准化的知识结构,关注的“知识”主要指西方社会现代化进程下的知识类型,在传播过程中伴随着传播渠道和体制的跨国平行移植,没有理解知识流动过程中的接受差异。由于忽略了知识所内含的权力属性,此类传播实践很快在全球范围内遭遇水土不服等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后走向式微。
冷战结束后,受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影响,全球治理走向碎片化,被冷战意识形态所掩盖的国家间的“知识”差异被放大,单一国家开展知识援助的意愿减弱,国际组织代替国家主体成为全球知识传播的中枢。此时,以“共同知识”为核心的“全球治理”范式登场,“全球治理”最早由世界银行(World Bank)于1989年提出,这一组织也是最早提出和实践“知识共享”(knowledge exchange)的国际组织。所谓的“知识共享”,即各治理主体生产、传播和推广行之有效的知识经验来促进发展,这一过程对于整合全球治理认知共同体意义非凡,被视为是经济和技术援助之后的第三大发展支柱。
90年代末,因气候变暖和恐怖主义等问题所带来的威胁,发达国家重回全球治理,发展中大国随之跟进,国家主体重新成为知识共享的参与者。随之出现的是国家主体基于国际组织提供的合作框架就各项全球治理问题(如碳减排的责任分配)开始进行“知识协商”,寻找全球问题的最优解,即“共有知识”。联合国将这一过程称之为“政府间决策”。
从起点来看,“共有知识”的形成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各类科学定义的争论。诸如气候变暖、恐怖主义、人工智能伦理等全球问题,不同国家会根据自身利益和立场去理解、阐释,即定义问题(problem identification)、建构问题(problem construction)。单一国家所推崇的地方性知识只有经过充分讨论才能转化为全球治理的共有知识,例如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虽有国际原子能机构背书,但却并没有与利益关切国家充分讨论,难以被定义为共有知识。共有知识能够跨越价值观冲突,保证行为体采取自发的集体行动,是全球治理行动能够开展的前提。但近年来,民粹主义兴起,逆全球化风潮涌动,科学知识也脱离其技术本质,被政治化。尤其是在西方国家通过“小院高墙”政策树立自身知识话语优势的背景下,现有的全球治理知识体系往往缺乏发展中国家的贡献和参与。
任何国家都有自身的比较知识优势,这是全球治理知识权力偏向的来源。当某一国家类型所共享的“地方知识”成为主流,便形成了知识社会学先驱曼海姆(Karl Mannheim)所论述的具有合法性的“总体知识”或“总体意识形态”。发达国家深知其并非在所有知识类型中都具有优势地位,但通过放大特定的知识议程,其仍然能占据全球治理的优势话语地位。为达成全球治理的共有知识,形成发展中国家参与的知识合意,有必要进一步挖掘全球知识不平等背后的议程逻辑,对全球治理中的知识类型进行划分。
二、“知识”类型学视角的引入
从概念层面来看,“知识”概念具有历史性和地方性。世界银行最早将知识分为“技术”知识和“属性”知识,前者是技术研发及应用层面的知识,后者则是建立“统一市场”的认识论前提,如标准统一的市场交易准则、工人福利等。不难发现,这种知识定义具有显著的新自由主义经济色彩,没有考虑权力在知识中的依附关系。尤其是“属性知识”,当知识被转化为偏向全球北方国家的统一市场“标准”,全球南方的知识能动性和经济利益则被忽视。“逆全球化”和“再全球化”现象的出现便是这类知识不适应当下全球治理格局,各权力主体围绕着这种知识标准重新进行话语争夺的表现。但这种分类方式也有其历史价值,首次在实践层面揭示了全球治理语境下知识的实践面向,即知识能够以技术、规则、认识论等实践经验形式存在于全球治理中,这与战略传播中的“2/8法则”达成初步一致。
实际上,对知识进行技术/属性的二元分类并非世界银行首创,知识社会学、知识经济学等“有关知识的知识”也曾对知识进行过二元分类。其中,社会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对知识类型学有奠基意义,他将知识分为“感知知识”(acquaintance with)和“知晓知识”(knowledge about)。“感知知识”是不需要刻意去学习的“惯习”,只能从经验中获得,难以言说;而知晓知识则是更为正式的知识类型,需要通过归纳和整理去获得。
知识经济学先驱,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则在詹姆斯类型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知识的实践过程进行了阐释,波兰尼借鉴格式塔心理学关于整体-部分、细节-综合的见解,将知识类型分为“显著知识”(articulated knowledge;explicit knowledge)和“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显著知识与詹姆斯的感知知识在内涵上大体一致,均为“成型”“可编码”的知识,默会知识则更类似于对詹姆斯知晓知识的延伸,同样指难以直接解读、需要二次编码的知识类型,主要存在于人或物的行动层面,是通过人际交流等物理实践产生的知识类型,即“做中学”。两者之中比较为抽象的是默会知识,波兰尼给出的典型案例是阅读地图的能力,地图虽然是成型的知识,但是将地图与现实连接起来的能力却难以被总结成文,需要通过实地观察地图与地形之间的联系进行培养。即便在新媒体时代,这种默会知识的壁垒也很难被“不在场”的云端交流所跨越。
值得注意的是,詹姆斯和波兰尼都承认两种知识之间存在模糊地带。显著知识在生成和传播过程中隐含传播主体本身所具有的默会框架,默会知识则锚定了显著知识的呈现方式。例如在80到90年代全球贫困治理实践中,发达国家以各类非政府组织为中介向东亚国家输出过多种扶贫模式,但由于南北国家文化基础和行动方式上的巨大差异,这类援助很难获得成效。当前很少有研究将知识类型纳入国际传播的学理框架下进行探讨,在解释这种知识间壁垒时,破碎地将知识分解为各种解释变量,忽视了国际传播过程的战略性。
三、全球治理语境下的国际传播知识类型
为贴合国际传播中的知识交往实践,本文试图对已有的知识类型学进行再阐释。显著知识毫无疑问对应着全球治理中的信息流动;默会知识层面,在知识类型学作为融合学科发展几十年间,默会知识的行动特质愈发被凸显,学界提出默会知识可被称为“行动知识”(action-inherent knowledge;knowledge in action),这为知识类型学与战略传播的结合提供了理论基础。战略传播的2/8法则来自于美国国防部的经验感知,对于两种知识类型的解释并不深入,尤其是对物理行动这一既有研究关注较少的传播过程而言,知识类型学为其提供了分析框架。
基于类型学视角,结合战略传播的2/8法则,本研究以显著和默会的分类标准划分全球治理语境下国际传播的两种知识类型(见表1):(1)显著知识,对应着战略传播中的“信息”,主要指全球治理中“成形”的专家知识。(2)默会知识,对应着战略传播中的“行动”传播,这种“行动”是相对的概念,主要指物和人在相对位置上的移动,也就是全球治理的物质实践。两种知识的具体分类如下。
(一)作为争议话语的显著知识
在全球治理场域中,显著知识主要以专家知识的形式存在,是成型、可被编码的知识。一方面包括全球治理中的科学知识,例如有关治理问题的科学研究、治理模式和技术标准等;另一方面也包括专业媒体所转译的科学知识,尤其是专业媒体面向多元主体发布的科学新闻。此处的新闻仅指以文本形式呈现的新闻内容,强调新闻的科学传播功能。最后,因为可以被电子媒介无限复制,显著知识的传播价值在于地理意义上的广泛性,传播效率与地理距离成正比。
全球治理语境下,显著知识主要以争议话语的形式存在,因为参与治理协商的知识一般代表各自阵营的利益,关乎着各项治理问题的定义权,治理协商本就围绕这类争议所展开。但在同一阵营且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之间,显著知识也会以合作行动的方式存在,例如国家间的技术援助。科学共同体是这类知识的核心生产主体,诸如IPCC等气候变化权威科学机构每年会招募全球科学家参与撰写报告,世卫组织则通过各地分支机构对全球疾病信息进行统计。
容易误解的是,全球治理语境下的显著知识并非纯粹的科学知识,也存在着话语博弈,知识生产者通常会以既有权力意识去设计显著知识的呈现结构。并且当知识进入全球治理环节后,知识的选择和呈现便具有了权力的展演性。知识外交和全球治理谈判的科学性和技术性远超一般的国际传播活动,科学家、企业作为知识共享者也存在着国家立场。
战略传播要求政府主体建立与多元知识主体相配合的战略传播体系。当前西方精英对中国政治和媒体精英缺乏基本信任,相比之下,在科学和商业领域,中国科学家和企业等对外合作紧密,例如中国在新能源应用、疫苗研发等领域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的必要参与者。但就现状来看,中国在全球治理的科学传播舞台中并不活跃,根据“全球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统计,中国科学机构在全球治理中的传播活跃度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略逊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
媒体方面,考虑到显著知识的扩散多发生于知识分子群体内部,在传播渠道的选择上也应更具专业主义色彩。我国长期缺乏诸如彭博社一类的专业媒体,较为依赖政治资源开展治理语境下的科学国际传播,使得中国科学话语缺乏全球吸引力。知识通过国际媒体的选择性报道进入全球传播环节,这对应着战略传播的核心要素——定向性:开展这种显著知识的国际传播更应考虑核心受众的信息接收习惯,根据全球治理具体议题的重要性进行科学信息发布的排序,决定投入的传播资源。
显著知识与默会知识的一个区别在于,显著知识可以通过媒体渠道建设等方式有目的进行推进,其传播效果也更容易进行评估。相比之下,接下来要介绍的默会知识虽然在成效方面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评估,但其互动过程也更加稳定。
(二)作为合作行动的默会知识
“默会知识”是全球治理中主流但又容易被忽视的知识类型,是非语言智力活动的知识成果,存在于物理行动中,难以被解码,需要进行二次解读。默会知识的传播主要指基础设施出口、商贸往来、人员交流等物理行动中的知识扩散。因为默会知识只能通过人与人或物的在场互动进行传播,其传播效率与地理距离成反比。并且与显著知识主要以争议话语呈现不同的是,默会知识产生传播的前提是主体之间存在实际合作行动,“非竞争性”“合作”是这类知识得以传播的必要前提。
默会知识的引入承认国际传播能够以去文本的形式存在于全球商品与货物流通之中。与显著知识通过媒介复制进行传播不同的是,默会知识通过“知识溢出”(spillover)的形式进行扩散。所谓的知识溢出,即虽然商品、货物和人员的流动不以知识传播为设计目标,但当流动过程发生,知识便经由物与人的“在场”所建立的社会网络产生传播:
其中,人员流动包括气候、医疗等治理主题下的科研合作、商业人员交流、培训等。以知识为尺度理解这种流动过程有助于重新理解了公共外交等概念与战略传播中的关联,公共外交在国际传播研究中的定义和分类一直较为暧昧,最初指政府为指导的大众媒体所开展的一系列传播活动,但随着新公共外交范式的兴起,多元主体参与到“民间外交”中,教育外交、科学外交等多元主体成为公共外交的主要参与者,这类公共外交实践主要关注的便是人员的在场互动。因此从知识的分类来看,新公共外交主要是以默会知识为主的传播形式。
其次是“物”的知识溢出。知识社会学认为,商品镶嵌着设计者的实践意志,来到国际传播环节,“物”作为认知对象通过跨越地理距离进行流通,将难以表达的知识细节传递给认知主体,带来了知识的传播。也因此,媒介地理学认为,商贸往来频繁的国家间具有更强的知识亲缘性,尤其是那些出口知识密集型商品的国家。莱文森(Marc Levinson)对于集装箱的描述体现了默会知识的广泛影响,集装箱的发明和应用是冷战时期美国经济增速超越苏联的标志性转折,其出现使得依靠海运的西方国家在商品的流通效率上超越依赖于铁路系统的苏联,使得美国生产的知识密集型商品迅速打开市场;并且集装箱的标准化也改变了港口和海运的运营模式,建立了偏向西方国家的全球货运标准。
默会知识因存在“潜移默化”的社会影响,在认知战、地缘竞争等方面也一直备受关注。从历史的视角来看,早在19-20世纪的殖民时代,通过“商品”统一社会知识结构就被视为重要的社会控制手段,早期殖民者通过倾销商品使殖民地成为宗主国的单一市场。美国二战后在西欧稳固其统治力的“马歇尔计划”也是对欧洲国家进行资金援助,令欧洲国家加速购买美国商品,向其传递更为美式的生活经验。相比之下,“一带一路”倡议面向的是全球治理共同体,出口的主要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中国以合作者而非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带来的是共同发展,这与具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马歇尔计划在知识立场上有根本区别。
在比较优势方面,中国在默会知识上具有一定优势。虽然中国在知识密集产业上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但也是全球唯一一个拥有完整工业体系的国家,是对外投资基础设施、外派劳工最多的国家之一,甚至还通过“鲁班工坊”向全球出口职业技术教育。以“一带一路”为例,这一倡议以“发展 ”为起点的建设内涵,及其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货物和人员流动,都蕴含着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新模式”,具有中国的发展和治理特色。有外 媒总结道,“一带一路 ”与其说是“路”(Road),不如说是哲学范畴的“道”(Tao),包含行动、力量、 创举和社会秩序等多重涵义,使得合作国家之间 有机会建立共同的实践逻辑,实现底层互信。
(三)知识类型的实践次序
知识类型学的提出为全球治理语境下国际传播提供了注解,其意图在于对现有的国际传播实践进行分类、整合,并审视国际传播在全球治理中的功能逻辑,建立一套贴合全球治理语境的分析框架,即理解知识在治理中的实践次序。这也是近年来战略传播范式提出背后的实践需求。2/8法则揭示了战略传播是一种整合型的知识实践,两种知识类型的传播逻辑也会依据治理主体、语境等具体实践模式的变化而调整,对两种知识类型实践次序的分析仍要结合具体治理语境进行考察。以“一带一路”为例,实践表明,这一倡议在全球南方国家打造的合作项目不仅托举了铁路、港口和机场等基础设施,更为这些国家带来了通道经济、口岸经济、枢纽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具有复杂的知识属性。本文以“一带一路”官方网站国际资讯所统计的合作项目为分析材料,截至2023年10月,随机抽样500条项目合作资讯为样本,以显著和默会两种知识类型为变量对所相关案例进行编码,理解这些项目的知识类型偏向。以项目的合作领域、是否有具身的人员外派、是否有工程建设活动等区分知识类型的核心特征为标准进行分类,通过去除同类项,最终编码145项知识共享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知识类型在具体语境下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对知识类型的分析通常为“现况研究”,其意义在于对特定语境下知识类型的分布形式进行探索,而非形成一般规律。
由表2可见,在本文所统计的“一带一路”合作项目中,偏向默会知识的合作项目占比最大,这与“一带一路”的经济倡议本质以及全球治理的地缘政治偏向有关。默会知识合作频繁的国家多为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首推合作国家,合作项目主要集中于高铁、水坝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普遍较长,能够带来更多的合作增益;显著知识合作则偏向于地理距离较远的或尚未加入“一带一路”的国家,如巴西、布隆迪等,合作领域集中于农业技术推广、医疗技术援助等。
就两种知识类型的时空分布来看,默会知识和显著知识在治理实践中相对独立,与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合作紧密的国家并未在技术转移上也高频率合作。以显著知识为代表的技术转移多发生在依赖第一产业的非洲和拉美国家,合作形式多为人道主义框架下的发展援助;而以基础设施建设等默会知识合作为主的国家多为第二、三产业为主的亚欧国家,通常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多与中国存在合作渊源。换言之,在“一带一路”中达成默会知识层面的合作存在更高门槛。其次,“一带一路”关乎大国博弈,在西方国家“选边站”和“长臂管辖”政策导向下,部分国家在决定是否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时较为谨慎,而开展单一的科学合作则被视为规避政治压力的试探性交流或正式合作的前置性工作。总而言之,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显著知识合作成为了开展默会知识合作前的试探性交流,而默会知识合作的长时性则为“一带一路”带来更大的增益效应,稳固国家间的合作默契。
从实践分析来看,本文所框定的知识类型学对于理解国家主体的知识共享有一定解释力,但在分析具体案例时,需要将知识类型纳入到更具体的治理语境下,以此理解面对各类治理问题时国际传播的实践次序。知识类型学是一种多层次的分析框架,这种分类思维既体现在具体的行动过程中,也需要回应具体地缘政治经济背景下知识可能产生的偏向,这也说明了类型学作为一种分析框架的理论适应性。
四、结语
面对诸多全球治理的科学争议,中国在表达立场时常面临着被“政治化”的尴尬境地,这在很多情况下来源于西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制造的知识壁垒。本研究在全球治理语境下引入“知识”概念,借用战略传播的信息/行动框架,将全球治理语境下的战略传播视为是一种知识的共享与传播过程。全球治理中既存在显著知识的流动与共享,也涉及以人员、基础设施、商品流动为代表的治理知识扩散。以往国际传播实践主要关注以文本形式呈现的显著知识,这类知识在传播效果上更易评估,但所受到的规制风险也更多。而默会知识往往是显著知识产生传播的前提,默会知识通过人与人、人与物的社会网络实现连接,为显著知识提供了前置空间,两者的互构关系也会随知识传播者的权力意识和关系网络发生改变。
理论方面,本研究为全球治理语境下的国际传播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理清了新闻媒体、公共外交等传播形式内嵌的知识类型。对此,国际传播应当深刻理解“中国方案”在战略传播中的多重面向,既要重视中国在不同知识层面的比较优势,又要理解战略传播的知识行动复杂性。在全球治理语境下,知识的扩散不应局限于“意见交换”,而是存在于物理行动与信息传播的多个层面。在知识类型学视角下,国际传播必须在一个总体系统,即战略传播视角下进行把握。大到“一带一路”倡议,小到出口职业技术教育的“鲁班工坊”,这类实践虽然并非以往国际传播所关注的知识流动形式,但以知识类型学为坐标对其进行理解,更能够理解战略传播在全球治理语境下的影响机制。
在实践进路上,在理解比较知识优势的前提下,中国一方面要与发展中国家深化信息和行动层面的知识合作,基于利益诉求的亲缘性建立知识共同体,以曼海姆所论述的“群体知识”之姿合法化自身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在全球治理“北退南进”的背景下,中国应更为积极地谋求在国际组织中的发声权,这种竞争在近年来世界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干事选举“中美交锋”中已经进入白热化。国际传播能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接合全球治理,有赖于进一步深化在全球治理中的知识共享机制,理清现有知识资源与传播路径。最后,作为一项探索性研究,本文存在一定局限性。在不同治理议题及治理环节中,知识类型的呈现形式多样,囿于篇幅限制,本文无法对更为丰富的知识类型作进一步区分,以上缺陷需要通过进一步开展经验性研究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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