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外思想家在许多问题上存在共性。今后,公众号将推出新专栏“中外比较阅读”,系统地梳理相关主题,希望对读者朋友有所裨益。本文主要介绍了一种“消极的政治观”。这种观点认为,政府更适合从事“除恶”、“去弊”,即消除既有的、具体的恶,而非致力于实现抽象的善。对于善或幸福,更应留待个人去追求。我们从休谟、波普尔等人那里了解过这种观点,不过,指的一提是,元初政治家耶律楚材(1190-1244)也表达过类似观点,有人称其为“在官惟务去弊。”
“他(编者注:休谟)的哲学基本上是一种消极的学说。这位伟大的怀疑论者深信人类的全部理性和知识的不完美,并不指望从政治组织中获得多少善果。他知道,政治上最大的善——和平、自由和公正,本质上都是消极的,是避免伤害的保护措施,而不是实在的礼品。” 哈耶克:《大卫·休谟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详见《哈耶克文选》第732页
“为减少、可避免的苦难而斗争应该成为公共政策的一个公认的目标,而增加幸福应主要留待个人发挥首创精神去解决。” “努力消除具体的罪恶,而不要去实现抽象的善。不要谋求通过政治手段来建立幸福。要把目标放在消除具体的苦难上。” 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第439、459页
“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 《元史卷第一百四十六·耶律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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