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的中秋节,终于抽出时间,一口气看完了《生死疲劳》。

我的评价是:过瘾,牛逼。

1997年,莫言曾试图动笔,后来感觉还是不行,因为找不到好的表述方式。

2000年,莫言到承德开会,参观了很多庙宇,其中有一些动物雕塑,一个灵感出现在他的脑海:让一个人经历一个从人到动物的转化过程,在这个过程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经历、感知不同世界。

就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这部小说构思了四十三年,字数多达四十五万的小说,莫言只用四十三天就写完了,最多时是一万六千五百字。

余华看了《生死疲劳》,他说自己嫉妒莫言,我能理解他的感受,因为写的确实牛逼,但我没有嫉妒的资格。

聊聊自己的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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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无大事,生死而已

人生无大事,生死而已

故事的起点在西门大院。

故事的终点在一亩六分地。

西门大院和一亩六分地,在书中有着强烈的象征意义,前者象征着生,后者象征着死。

书中出现的几乎所有主要人物,都和西门大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的人在这里出生,有的人在这里生活,有的人在这里工作,有的人在这里开枝散叶,有的人在这里死去。

西门大院见证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集体化,再到改革开放等一系列社会变革。

提起一亩六分地,就不得不说蓝脸,两者几乎可以划上等号。

蓝脸因为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而选择自己单干,成了他人眼中的另类。

面对以洪泰岳为首的人的百般刁难,他毫不动摇。

他的养子蓝金龙对他出言不逊,处处与他作对,但他也从来没有动摇过单干的决心,他说亲兄弟之间还要分家呢,一群不同姓氏的人在一起生活,又怎么可能长远呢。

相对于其他人,他的想法是超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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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的儿子蓝解放也加入了合作社,但他仍然不为所动,他的心中,只有单干。

从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八一年,他和那一亩六分地,像一枚眼中钉,如一根肉中刺,插在人民公社广阔的土地中央。他的存在,既荒诞,又庄严;既令人可怜,又让人尊重。

他说:我要单干到底,就我一个人,谁也不想要,我不反对共产党,更不反对毛主席,我也不反对人们公社,不反对集体化,我就是喜欢一个人单干。天下乌鸦都是黑的,为什么不能有只白的?我就是一只白乌鸦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的坚守是正确的,合作社后来被取消,开始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

蓝脸用一亩六分地养活了自己。

别人是日出而耕,日落而息。

他恰恰相反,在月光明亮之夜,扛着一把铁锨走出大院,在月夜下劳作。

这是他多年的习惯,不但西门屯人知道,高密东北乡人都知道。

唯一陪伴他的就是,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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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月亮说:

月亮,十几年来,都是你陪着我干活,你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灯笼。

你照着我耕田锄地,照着我播种间苗,照着我收割脱粒......你不言不语,不怒不怨,我欠着你一大些感情。

今夜,就让我祭你一壶酒,表表我的心,月亮,你辛苦了

蓝脸是最纯粹的农民,是古朴农民的标本。

临终前,他交代蓝解放:

我死之后,不用棺木,也不用吹鼓手,亲戚朋友也不用去报丧,你找张苇席,把我卷了去悄没声地埋了就行。

我缸里的粮食,你全部倒进墓穴里,让粮食盖住我的身体盖住我的脸。

这是我的土地产的粮食,还应该回到我的土地里去。我死了谁也不许哭,没什么好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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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书中所说: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蓝脸色后,原来孕育生机的一亩六分地,第一次荒芜了,没有坟墓的地方,长满了野草。

一亩六分地成了专门的墓地,这里埋葬着西门闹、白氏、白迎春、吴秋香、西门金龙、庞春苗、蓝脸、庞虎、王乐云、庞抗美、西门欢、蓝开放、黄合作、庞凤凰,以及西门闹的转世驴、牛、猪、狗、猴。

他们,从生走向死。

他们,从西门大院而来,最终走向了一亩六分地。

死去的人难再活,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哭着是活,笑着也是活。但不管活多久,人总有一死。

其实,人生无大事,生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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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父必有其子

有其父必有其子

蓝氏父子真是一个比一个犟,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那种。

蓝脸,死活不愿意单干,无论别人怎么威逼利诱,他总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他说:我就是喜欢一个人单干。天下乌鸦都是黑的,为什么不能有只白的?我就是一只白乌鸦。

蓝解放,爱美人不爱江山。

他历任县供销社主任、副县长等职,遇到庞春苗后,就像干柴碰到了烈火,为了两人能够在一起,不惜离婚,不惜弃官。即使被开除公职、党籍,他也要和庞春苗在一起。

后来,两人私奔去了西安,投奔莫言,虽然日子过得很辛苦,却很幸福。只是两人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身怀六甲的庞春苗死于车祸。

蓝开放,比他爹还要疯狂,为了爱情,不但弃官,甚至连命都不要了。

他从小就喜欢庞凤凰,但他是癞蛤蟆,人家是白天鹅。

癞蛤蟆终究吃不上天鹅肉。

白天鹅最终蒙了灰,变成了鸭子,癞蛤蟆有了机会,他不惜植皮,把蓝氏家族的印记从脸上抹除。

但天意弄人,他心心念念的白天鹅,竟然是他大伯西门金龙的私生女,两人是同一个祖母。蓝开放受不了这个刺激,一把扯下脸上的纱布,最终开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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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时光抛弃的老人

被时光抛弃的老人

整部小说中,有两个人物格外让我印象深刻。

一个是蓝脸,一个是洪泰岳。

上面聊了不少蓝脸,就不再赘述,下面单独聊聊洪泰岳。

洪泰岳是高密东北乡资格最老的地下党员,曾为八路军送过情报,并在革命胜利后成为西门屯村的第一人,担任村长兼村党支部书记。

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带领劳苦大众打土豪、分田地,是土改时期的重要人物。

他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但这种信念在某些时候显得过于执拗。

当历史的车轮向前移动时,他又无法接受时代的变迁,对过去集体劳动的时光充满怀念,对新的政策和社会现象持怀疑甚至敌对态度。

卸任后,他整日喝酒,陷入了宿醉的日子里,最终还被西门猪咬掉了蛋蛋。

他看不惯自己培养的继任者西门金龙的所作所为,带着请愿队去县政府上访。

在白迎春葬礼上,他站在墓顶上,大吼:同志们,无产阶级的兄弟们,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和毛泽东的战士们,我们向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全世界无产者共同的敌人、地球的破坏者西门金龙展开斗争的时刻到了。

随后跳下坟墓,与西门金龙同归于尽,结束了自己壮烈的一生。

洪泰岳就像一个被时光抛弃的老人,当别人随着时光往前走动时,他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时光里,守护着自己曾经守护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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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其他

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两个比较有意思的情节。

一个是《生死疲劳》和《废都》联动。

在第五十三章《人将死恩仇并泯,狗虽亡难逃轮回》中,出现一个人物,他叫庄蝴蝶,是个风流作家,也是书中莫言的酒肉朋友。

感觉这里说的应该就是贾平凹的小说《废都》中的庄之蝶。

在小说的最后,出现一个不合理的情节。

西门欢被王铁头一刀捅在胸口,蓝解放却拔出西门欢胸前的钢刀,用手堵住滋血的伤口。

这里是极其不合理的的行为,钢刀一旦拔出来,用手很难止血的。

蓝解放曾经在刑警大队干过两年,立了两次功,后来被提拔为派出所的副所长,怎么救人他应该是清楚的,不应该做出这种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