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再放大招!9月28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最令人瞩目的变化是,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此外,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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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征求意见稿)以及有关政策起草说明,此次调整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为更好地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市民安居宜居,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的支持,拟对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差异。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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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为有效减轻缴存人家庭偿还住房贷款的负担,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拟有序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只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选择办理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采取“借新还旧”方式办理。具体为: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办理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转到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三、阶段性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为助力解决购房筹款难题,减轻购房压力,2025年12月31日前(含),缴存人在成都市新购住房的,除原本人和配偶可提取外,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先租后购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当年新购住房的,可以继续以购房或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提高可贷额度。

五、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

2021年起,成都先后与德阳、眉山、资阳、攀枝花、重庆、绵阳实现提取互认,成都缴存人在这些区域购房提取不受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限制。本次政策调整后,范围扩展至四川省内所有区域,适应了区域发展和人员流动的新趋势,更好地助力缴存人安居,有利于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