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省一建”)及其涉案的8名人员,在毫无计算机科学和数据库专业背景的情况下,捏造了所谓的“苹果型”数据库这一虚假成果。他们不仅编造虚假的数据库成果,还利用这一虚假成果进行恶意虚假诉讼,给中州大学在数据库领域的科研成果带来了严重破坏。

中核集团核五院在这起虚假诉讼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员工李连璧冒充计算机科学专家,伪造了“3:7”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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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核五院、李连璧共谋河南省一建凭空捏造“苹果型数据库”成果虚假诉讼。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更涉嫌违法犯罪。而中核集团核五院为其盖章确认,更是为科技鉴定书造假提供了庇护,严重损害了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据查,李连璧并非计算机科学领域专业人士,其背景与数据库领域毫无关联。但他却胆大妄为地冒充计算机科学专家,伪造数据,并以此为依据参与虚假诉讼。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科学研究的公正性,更对法律程序的严肃性造成了极大破坏。

而中核五院的涉案人梁富林在笔录中和张庸录音中透露,他们对该鉴定问题没有任何权利和能力进行鉴定,甚至差点表明对鉴定意见不负责任。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更是对科学研究的亵渎,对法律程序的蔑视。

李连璧在事件曝光后,甚至以自杀威胁中核集团五院调查组,试图阻止调查的深入。然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伪造数据和作伪证都是不可原谅的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次事件对中核集团核五院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作为央企机构,中核集团核五院本应是科学研究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坚守者,但此次事件却使其陷入了严重的盖章事故。这一事件不仅损害了中核五院的声誉,更对科学研究和法律程序造成了极大破坏。

因此,中核五院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巨额赔偿。中州大学的数据库方向前沿科学研究成果因中核五院的科技造假行为而遭受严重破坏,科研经费的投入、项目的延误、未来商业应用的丧失以及声誉的受损,都是中核五院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方面。同时,还要求给予惩罚性赔偿,以彰显对这种恶劣行为的零容忍。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并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中核集团核五院也应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公章事件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中核集团核五院参与“苹果型数据库”虚假诉讼案件,不仅损害了其自身的声誉和形象,更对科学研究和法律程序造成了极大破坏。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至关重要,任何破坏这一基石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