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原告撤诉对被告是好事吗?未必!打官司当被告有时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庭审开得挺顺利感觉自己能胜诉。可过段时间,法官突然通知说原告撤诉了。有些被告就懵了,脑子里出了几个问号:原告撤诉是认输了吗?这案子算结束了吗?原告撤诉难道不需要被告同意吗?
杨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撤诉的一些知识。
通常原告在认为判决结果可能会自己不利时,才会主动撤诉,也许经过法官做工作后决定撤诉的。从这个角度讲,可以说是原告认输了,但并不代表这案子彻底结束。因为原告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屡战屡败的不算啥,屡败屡战的才麻烦!
和被判决败诉相比,原告主动撤诉的好处主要有两个,一是撤诉可以退回一部分诉讼费;二是撤诉后原告还有权随时再起诉。看到这儿,有些人就不明白了,既然还要起诉,为什么之前要撤诉呢?这就要分析一下撤诉的深层原因了。
现实中,有些案子原告是因为彻底觉得自己没有胜诉的机会了,这种情况下撤诉后一般就不会再诉了,这案子就算彻底了结了。
但是也有一些案子,原告撤诉的原因是觉得自己这次起诉的证据准备得不够充分,所以先撤诉,回去准备好证据后再次起诉。还有一些案子是原告觉得原来的诉讼方案或者案由不对,撤诉后变更诉讼方案和案由,再次起诉。
遇到这种因为同一件事再次被诉情况,被告可能就会比较恼火,你想告就告,想撤就撤,撤完又来再告,这不是耍我呢吗?法院也有问题呀,为什么之前没征求被告意见,甚至在没通知被告的情况下,就同意原告撤诉?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关于原告撤诉,《民事诉讼法》是这样规定的“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是否同意原告撤诉,确实不需要征求被告的同意,由法官自行决定。
而对法官来讲,原告撤诉就代表法官可以毫无压力的办结一个案件,对法官肯定是件好事。所以,除非案情特殊,比如涉及一些违法行为要强制处理,否则原告只要在判决前申请撤诉,法官就会欣然同意!现实就是这样!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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