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有边界,有分寸。

所谓边界,就是不侵犯到别人地界。

比如父母偷看孩子日记、催婚。

说好听点,你是关心孩子。

说不好听点,你是控制孩子。

这还是有亲缘关系的。

那没有亲缘关系的。你有啥资格侵犯别人呢?

邻居不生娃儿,你要不要骂人家自私捏?

当然,邻居在家打娃儿,你就可以出手。

因为娃儿是独立的生命。

打娃儿,是一个成人在向一个未成年人犯罪。

所以你可上门去拦——中国规矩,上门还是可以的。但按欧美规矩,你就别上门,直接电话报警吧。

这都是边界与分寸。

江歌介入刘鑫陈世锋的二人转,也牵涉到边界与分寸问题。

我一直强调,你只能做独立第三方,金牌调解那种。

你不能越界,越位,代入,漂移,直接代替刘鑫去跟陈世锋接触。

特别是十万日元打胎费。

日本法庭没有证伪。

那么,如果这十万日元打胎费是真的。江歌确实越位了。

刘鑫说她没怀孕,事发当天还有月经。

陈世锋白天跟她们有过接触,这家伙要是闻到月经味儿(毕竟人家同居过,气味相熟)。我天,那他去杀江歌,会不会就是由于这十万日元?

日本检方,对待当事人都是中国人的案子,是不是有点马虎。至少十万日元给问清楚嘛。

问清楚,杀人动机可能就显了。

杀人动机显了,刘鑫可能就平反了,是吧。

江歌界入刘鑫与陈世锋关系,每出动一回,还给陈世锋要一回路费。

要路费可以理解。

毕竟她娘去日本,还全网要求大家赞助行李费。至于其它费用,她自己都说数不清,求大家帮她数呢。求来求去,求出一个理记。理记是会计伐?

你再看卷宗,江歌基本没给陈世锋好脸色,不是说要报警,就是说滚……陈世锋要是被一个滚字惹毛的呢?

再说沙白的生活。

谁有权界入?

谁有权谴责?

第一生活多元。你觉得婚姻好,你就进入婚姻。她觉得婚姻不好,她就不进入婚姻。你觉得异性恋好,你就恋异性,她觉得同性恋好,她就恋同性。你觉得生娃儿好,你就多生,她觉得生娃儿不好,她就不生。你觉得情人好,你就找情人。她觉得情人不好,她就找元配。

你看看,谁也不能说,自己的就比别人的高级。是吧。

更关键的,谁也只能跟相对人男男女女单打双打混合打,就是轮不上你打,是吧。

所以,相互尊重,是不是基本原则捏?

第二,对公共人物可以评议。沙白本来不是公共人物,但由于她超出中国人常规的生死处置,我们就算她在临死前迅速进入了公共人物。

也就是说,观众抢到一个评议权。

但,这种评议,依然需要边界与分寸。

你无权骂人家吧。她不是犯罪分子,也不欠社会一毛钱。

你无权绑架人家吧。你不是她爹,也不是她债主。

你更不能用你的生活观,覆盖人家的生活观吧。

你说,你瞅瞅我就好好的吃药。

咦,你这话只能给你娃儿示范。

人家四十多的人了,人家爹都不给示范,你示什么范。

真成我们村那个笑话了。娘们去给邻家孩子介绍对象,说人家姑娘长得可好看哩。邻家一听瞪大了眼,结果娘们又来一句:长得就跟我一样。人家邻家一听,那就算了吧。

你听医生的话,与她对医生、对自己病的判断、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十万八千里。你的生活她不羡慕,你给她推荐啥哩。

也别说她误导了谁,影响了谁,欲加之罪也罢,还把受众都当巨婴白痴,搞得自己跟宣传干事一样,净化舆论哩?

你是不是真的自由主义者,或者说你自由主义的含量到底有多少,沙白事件是最好的测试器。

沙白本身,就是自由主义的活法。

在道德的枷锁中,中国人背负了诸多大山。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但沙白冲出这了罗网,活的轻松。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太轻了,观众反而承受不了了。

观众想把医嘱背在她身上。

她不背。

观众想把好死不如赖活背在她身上。

她不背。

观众想把她爹背她身上。

她不背。

她只背她自己。

怒放的生命。

20岁得红斑狼疮。

然后,得病的20年,没有影响她享受沙滩阳光,旅游创业,男人女人。

人有四大自由:财务自由、时间自由、身体自由、灵魂自由。

财务自由她实现了。

时间自由她实现了。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就自己创业。想玩就玩,想安乐就安乐。

身体自由。得病的这20年。医嘱是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她自己也研究药,也给自己用药。红斑狼疮,超格活,也就是20-30年时光。她不听医嘱,漂漂亮亮活了20年——还是自己选择结束生命的。这绩效,也是杠杠的。

灵魂自由。在天国里,她肯定还是幸福的。因为她对自己四十岁的生涯相当满意,说自己活了极好的一生。

在中国,鲜有这样的临终满意度。

一般都是祥林嫂。活的时候是祥林嫂,死的时候还是祥林嫂。哪哪都不好,而且这不好,不是怨亲人,就是怨社会,至不济,怨自己——都怨我……活脱脱的祥林嫂三嫂

我给两个知名女人写过传。一个萧红。一个吕碧城。

萧红享年31岁,真是作了31年。但她一生都是怨。临时前还要挣扎着写下“不甘,不甘。”她是真不想死。她才是不听医嘱,然后又不想早死的,典型代表。

吕碧城享年60岁。中国第一代网红,网络大V,第一代富婆,漫游并旅居欧美,拥抱佛祖,死后全部财产捐于佛界,遗嘱遗体火化,和面粉弄成肉丸子,抛入海中,供鱼吞食。临死前给自己的自挽诗如下:

护首探花亦可哀,平生功绩忍重埋。

匆匆说法谈经后,我到人间只此回。

你瞅瞅,也是怨。这个人间不值得,姑奶奶走了,就再也不来了。相形之下,沙白却说,生命再给我一次,我也不见得,像这次活得这么精彩。

你看看,人家觉得这辈子活得忒值了,都能刺激住你们。

非得隔着奈何桥给人喊话:你活得不值,你活得不值,你没我值,你瞅瞅,我今天还能吃螺丝粉哩。

咦,人家40岁漫游四十个国家。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啥语都能跟人聊。不但谈过男朋友,还谈过女朋友。人家无憾了。

就放着你那螺丝粉。

独吞吧。

你的蜜糖,人家的砒霜,反之亦成立。

尊重,大写的尊重就欧了。

你吃螺丝粉,就是吃臭豆腐,我也不说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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