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倩 记者 李子璇)人与人之间,有时难免会因一些琐事发生争执。一年前,王某酒后与妹夫张某商量事情,二人意见不合发生争吵,随后厮打在一起,王某用力一拳打到张某脸上,张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淮安市盱眙检察院公布了此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10月,王某饮酒后到淮安市盱眙县张某家里商量承包鱼塘的事,因意见不合二人发生争吵、厮打。随后,张某将王某推出堂屋外并反锁门。谁知,喝酒后的王某气不过,就在院子里找了根长木棍乱砸张某家的玻璃,并用脚大力踹门。张某见状打开门,出来又跟王某厮打。其间,王某用力一拳打到张某脸上,随后张某倒地。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张某符合遭钝性外力作用后摔跤致颅脑损伤死亡。

记者从检察院获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因案件当事人系亲属关系,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张某家属的意见,王某对张某近亲属进行了赔偿,张某近亲属已出具谅解书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真诚悔罪,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审查认定,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定性及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伤害案件多由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双方如果都在气头上,管不住“口”,管不住“手”,往往会从争吵升级为大打出手。俗语讲“上下牙也有打架的时候”,常用来形容家人之间难免会有产生冲突的时候。因一时冲动大打出手,不仅伤害了家人情感,甚至会罪及自身。若做出过激行为还可能会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刑罚处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