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汉台区法院执行局统筹安排,持续发力,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实现逐案“击破”,行动成效显著。近日,执行局第四实施团队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督促两案当事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案件顺利化解。
对转移财产者追究到底
“我老公在这次交通事故中去世了,家里的老人也一病不起,我一个女人拉扯两个孩子,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法院一定给我们孤儿寡母想想办法啊!”11月1日一早,申请执行人刘某就急匆匆地来到执行局办公室。
在安抚好刘某情绪后,团队长张全沛随即翻开卷宗认真梳理案件情况。根据前期财产线索核查情况,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并无任何财产,也无固定收入,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团队决定调取审判案件材料再次寻找线索。经过查阅,执行法官注意到该案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并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发现该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前往车管所对该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原来张某在执行案件立案前一个月已将该车辆转让他人。收集相关材料后,执行法官再次将张某传唤到法院,要求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张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法院宽延时间。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将调取的车辆转让协议摆在张某面前,张某瞬间低头不语。法官随即对其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训诫,并当场向其送达《预拘留通知书》,通知法警押解其前往医院进行体检。慑于拘留压力,被执行人张某连忙向法官承认错误,当场联系家人朋友于当日凑齐赔偿款30万元,并就剩余20余万元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于10日内付清。目前该案所有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对拒执行为坚决说“不”
11月4日,团队长张全沛接到一案件申请人反映有案外第三人在法院已查封并禁止施工的土地上违规修建的线索,立即赶赴现场将案外人朱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其违反协助执行义务应负的法律责任。起初,朱某振振有词,坚持认为土地是自己买下的,虽然手续不全但仍有权修建。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明知土地被查封后仍违法转让的情况告知了朱某,又耐心向其释法析理,责令其限期将土地恢复原状,逾期未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朱某听后依然百般辩解,以自己购买土地时不知情为由推诿不予配合。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现场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在“预拘留”措施的震慑下,朱某态度明显转变,主动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及案件被执行人协商,最终以其代位偿还案款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供稿:唐 超
编辑:王佳瑶
校对:刘 璐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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