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1.适用人员范围: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次月起算,至企业招用当月未超过24个月(含)的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2000年1年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青年。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2.适用企业范围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必须是企业(含“个转企”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招用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下同)、派遣到企业的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涉及自有员工部分补助资金由劳务派遣企业全额享受;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申请补贴可提前联系经办机构咨询。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四、申请方式

自主申报: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办理,申请时需提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单位证照、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信网验证报告(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无感智办:收到“无感智办”短信推送的企业,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就业创业”-“智能推荐”进行办理。

五、其他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2.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须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3.未开展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企业也须填报《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相关数据可填“0”。

六、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86625036、8662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