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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披露了德阳市一个62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遭到投诉的案例。不过,令人吃惊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竟然成了该案的被投诉人!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呢?作为四川省最权威的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何会遭到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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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德阳校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6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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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该项目开标、评审。据《评审情况表》显示,共有33家供应商参与此次竞标,其中,25家供应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而遭到废标!
两天后,该项目发布结果公告: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4734298.56元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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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政府采购合同,并于5天后发布了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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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就在该项目评审结束后,遭到废标的供应商——南充家吾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将此次的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投诉至四川省财政厅
南充家吾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称,质疑答复回避评标过程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此外,质疑答复称,原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未提供社保减免等公开文件为由,认为投标人不符合投标报价的要求。
2024年11月6日,四川省财政厅对此投诉作出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人应当通过符合性审查而未通过,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投诉人认为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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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以上资料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力求还原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