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以上富裕中国人移民到日本,他们中的许多人获得了日本政府颁发的经营管理签证。表面上这些经营管理签证的持有者是企业主,而实际上,不得不承认有相当一部分来日本是为了享受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和高额医疗费制度。
一名移居东京的40多岁中国男子在社交媒体上的视频中有一段很直白的说明:“我在日本成立一家公司,投入资金大约是500万日元(约23.2万人民币),我就可以获得日本的经营管理签证。我本人患有慢性病,必须定期去医院治疗。如果我没有移民到日本,我恐怕已经早早就破产、跌入人生的最低谷了。”
在日本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后,就相当于有了日本的居住身份,因而可以享受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和高额医疗制度。
健康保险证样本
所谓高额医疗费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或药房支付的金额超过最高限额时,超出的部分由政府支付的制度。每个人支付的最高限额取决于其年收入,即使治疗费用为100万日元的情况下,患者的自付费用也仅在8万日元左右。
高额医疗费制度中个人负担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年龄在75岁以下的患者
1.月收入标准金额超过83万日元时(约3.85万人民币),自己承担限度额为252,600円+(总医疗费-842,000円)×1%,但个人支付以140100日元(约6508元)为上限。
2.月收入标准金额在53万日元-79万日元时(约2.46万-3.81万人民币),自己承担限度额为167,400円+(总医疗费-558,000円)×1%,但个人支付以93000日元(约4320元)为上限。
3.月收入标准金额在28万日元-50万日元时(约1.3万-2.32万人民币),自己承担限度额为80,100円+(总医疗费-267,000円)×1%,但个人支付以44400日元(约2062.3元)为上限。
4. 月收入标准金额在26万日元以下时,自己承担限度额为57600日元(约2675.4元人民币),但个人支付以44400日元(约2062.3元)为上限。
5.低收入非课税者,自己承担限度额为35400日元(约1644元人民币),但个人支付以24600日元(约1142.6元)为上限。
75岁以上的患者,每年的高额医疗费用超出144000日元的部分,全部退回给个人。
此外,居住在日本的孩子从出生到初中3年级为止享受免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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