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柳州,一个猪贩子摆摊卖猪肉时,正赶上相关监管部门来检查,结果发现这个猪肉摊不正常,经过调查后发现了问题,扣押其猪肉并给与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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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哥们照例进行检查,走到市场里面的一个猪肉摊前,就随机翻看是否有问题,那摊主看见监管人员来了,虽然忙的不可开交,但是还是放下手里的事,赶紧陪着笑脸应对着。

在彼此寒暄过后,监管人员正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猪肉有些异常,回过头来仔细翻看后,发现这个猪肉上少了点什么,原来是缺少了那个检疫合格小红章!

然后盘问摊主,为什么没有这个东西,摊主此时没了脾气,他这个猪杀完直接就到这来卖了,啥证都没有,当时的气氛瞬间就凝固了,极其严肃。

随后,相关工作人员直接就把他的猪肉扣了,摊主此时也没了脾气,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事后,经过追查,这个猪肉摊卖出的猪肉还好不算多,大概赚了300多块,这个钱也被收缴,还有没卖出去的三十多斤肉,还有四把刀都给没收了。

而且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个猪肉贩子还要接受3万元的处罚。猪肉贩子最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懊悔不已,大呼以后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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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很多网友议论纷纷:

有人说,没收的对,让他长记性,食品安全是小事么。居然可以蒙混过关。

也有人说,这个哥们也挺冤的,这猪肉虽然没有检疫合格证,但是也未必会出问题,让他补一个就行,这罚的有点太狠了。

但是大部分老百姓觉得监管工作人员做的对。这个猪肉摊卖的猪肉,连检疫合格证都没有,这不就是“三无”产品嘛!你要是从这样的摊儿上买了肉,那是有权要赔偿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卖这种不合格食品的,你得让他赔你钱。不仅赔你损失,还得给你十倍的钱,或者三倍损失的钱,哪个多给哪个。要是算出来连一千块都不到,那就直接给一千!

所以啊,这事儿咱得长个心眼儿,买猪肉的时候可得看看检疫合格证。这样一来,咱吃的猪肉才安全,心里才踏实!

比如说啊,有个小伙伴在一家猪肉摊儿上买了100大洋的猪肉,结果这肉有问题,他不仅能要回那100块的损失,还能额外捞到1000大洋的赔偿呢!为啥?因为这猪肉摊儿违法销售的金额是326块,就算这326块的肉全被这哥们儿买了,三倍赔偿算下来也不到1000块。所以啊,要是买的人多了,这猪肉摊儿得赔更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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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只是说普通消费者的赔偿。要是说到行政责任,这事儿可就更大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卖那些没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或者卖那些没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那可是要被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食品,还有没收那些用来违法的东西,比如工具、设备、原料啥的。要是货值金额不到一万块,还得罚十万到十五万大洋!

那说到这儿,你肯定好奇了,为啥这猪肉摊儿明明违法了,却只罚了3万块呢?这是因为如果他们是头一回违法,并且主动认错、召回、赔钱,而且涉案金额也不大,监管部门可以手下留情,酌情从轻处罚。

所以,这3万块的罚款,也算是给他们开了个绿灯了。讲真,就算事后补救得再勤快,也挡不住那问题猪肉悄悄溜进市场啊。

身为老板,赚钱嘛,谁不想?但食品安全这条红线,咱是真的碰都不能碰!你想象一下,就为了那点蝇头小利,把消费者给坑了,最后呢?信誉飞了,还可能惹上官司,那才叫一个得不偿失!

所以啊,各位大佬,食品安全这事儿,咱们得时刻放在心上,一丝一毫都不能大意。

食品安全,那可是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大事,真心希望每位经营者都能守规矩,一起守护市场的安全,维护咱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