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近日,一则“湖南永州蓝山县检察官实名举报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公检法部门公职人员违法”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已将视频撤下。而被举报的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县高度重视此事,已成立工作专班,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检察官实名举报:儿子无辜蒙冤被关押一年多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男子自称是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在职三级高级检察官刘某军,从事检察工作30年。其公开实名举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相勾结,故意捏造事实,对其儿子进行诬告陷害。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办案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制造非法证据,错误立案、错误抓捕、错误移送审查起诉。
刘某军表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一审中严重违反法律和庭审规定,不依法进行举证质证,严重违反法律和证据裁判规则,违法采信非法证据,错误认定事实,枉法判决,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导致其儿子无辜蒙冤被关押一年多。希望上级法院等部门重审案件,纪委和政法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被举报法院回应:县里已成立工作专班
大皖新闻记者在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官网看到,刘某军今年57岁,现任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针对视频举报的情况,11月19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有相关同事对事情进行了解,“那个视频他已经自愿撤回了,就是不再举报了,说明事情已经过去了。”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透露,刘某军现在是正常工作状态。
那么其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呢?
就此,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人员称,该所涉事副所长因轮班未到单位上班。当记者提出希望对事件当事人进行采访时,工作人员表示,要联系县公安局政工室。随后记者致电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知晓该事件,但具体情况要向领导汇报之后才能答复。但截止发稿时,记者未获得正面回应。而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督查部门工作人员则称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还联系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听闻此事随即挂断电话。
19日下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大皖新闻记者,“我们关注到这起实名举报,院里以及县里都高度重视。县里已成立工作专班在处理,对方(举报人)也是公职人员,肯定会依法依规进行一个处理。”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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