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持续性的通知》两份文件,旨在进一步方便群众、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当天,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上述两份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会上介绍,文件要求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
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如何更好衔接?焦雅辉表示,加强首诊和转诊工作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采取的举措,也是根据当前患者的需求推出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不同城市之间转诊,其中一些难点和痛点,文件中作出了制度安排。
首先,在医疗机构内,强调落实医师首诊负责制,成立转诊中心,按照转诊服务规则,为有转诊需要的患者(不是由患者自己判断,而是由医生判断),提供机构内的不同科室之间或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服务。
在医联体内,在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中,由上级医疗机构确定转诊的标准、流程和疾病诊疗目录。
在区域内(包括省域内和市域内),由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制定不同地市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医联体之间、医联体内的转诊服务规则、流程和标准规范。
焦雅辉介绍,本次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的政策,能够在患者整个诊疗过程中提供系统的、连续的服务,为患者带来更大的看病就医便利。
一是落实首诊负责制,由接诊医师综合判断患者需不需要转诊,负责联系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的部门。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统一管理和具体提供转诊服务,包括帮助联系、帮助做好预约诊疗。
三是落实双向转诊和跨区域转诊机制。例如,正如北京、浙江、上海等很多地方已经在做的,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要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同时,过了疾病急性期需要康复、恢复期治疗的患者向下转诊,要求上级医院通过远程医疗或派专人支援等方式提供连续的诊疗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张寻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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