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9月1日,客户万先生投保了一份终身护理保险,每年缴费5万元,缴费期限为3年。2024年9月10日,万先生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变更投保人相关事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过程中,得知万先生患有小儿麻痹症且后遗症较为严重,随即向万先生详细阐述了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及未如实告知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劝说客户及时至我司进行如实告知。经审慎考虑,客户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犹豫期退保。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遵循如实告知原则,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有所隐瞒,构成过失。如实告知是保险投保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不仅关乎投保人能否成功投保,亦对未来理赔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应将与保险事项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告知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不得有隐瞒或故意遗漏,亦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以误导保险公司。如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如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产生严重影响,保险人亦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在此提醒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确保保险能够为您提供有效的保障。
(和谐健康芜湖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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