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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估计买小产权房的人真要哭了!”

最近两年,商品房市场销售困难,小产权房的消息也越来越少了。

不过有网友表示,其实两年前,就已经有地方明确,小产权房不再有机会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从此,小产权真的将全面消失了吗?具体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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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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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内小产权房规模

其实,过去很多家庭都知道,小产权房也有最致命的缺陷,就是得不到法律的完全和有效保障。

相当于是一个天生有残疾的问题儿童,在价值保障和流转等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和蕴含着众多的风险。

但是奈何城市商品房价太贵,掏空家底也买不起,所以很多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庭就退而求其次,起码它也能遮风挡雨,让一家人在城市安定生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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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预估,截至2007年,全国有小产权房大概共计66亿平,再加上2007年以后将近10亿平左右,相当于城镇总共有小产权面积大约75亿平。

按每套100平米计算,相当于全国共计有7500万套小产权房。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啥小产权房能存在这么多年,其实也和它的受众群体太多有关。

如果直接一刀切,实施难度太大。

所以,能够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只有两个,要么逐步转正,要么全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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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小产权房会不会迎来全面消失

就目前来看,小产权房消失的方式只有两种:

第一,逐步转正

其实关于这一点,似乎说起来容易,但实际上做起来却很难。

毕竟小产权房说到底,根源还是在土地合法化问题上,正因为土地不合法,所以才导致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不合法!

而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也很明确,甚至多次强调重申,不能通过确权的方式,来对小产权房合法化,所以转正这一点并不现实!

比如此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通知》中就明确:

规定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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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两年,各地对小产权房、自建房的监管力度也更严格了。比如湖南此前《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就明确,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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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各地也有明确: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而且,按照现行的法规,即使小产权房上市交易,购买合同也不会给予备案。

这也就意味着,购买小产权房就不得不面临几大风险:

1、没办法办理房产证,即便有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

2、难以规避“一房多卖”风险。因为小产权房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所以买方很难确认卖家是不是存在多次出售。

3、脱离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太多小产权房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设标准不达标的事情屡屡发生。

4、购房时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小产权房没办法抵押登记,自然也就没办法设立抵押权。

5、套现困难,难以转让。小产权房不能办理变更登记,这意味着房屋的物权人还是卖方。

6、随时面临业主“违约风险”。在面临拆迁或者地段价格暴涨的时候,卖方很有可能以签订的合同无效为由进行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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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产权房的拆迁。

既然小产权房转正无望,买卖风险又大,那么能不能做到“全面拆除”呢?

关于这个问题,没那么容易,仅仅在第一步赔偿问题上,估计都很难迈出。

比如十几年前,因为经济压力问题,很多人购买了小产权房,一旦拆迁,就必然涉及补偿问题。

如果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就想实现不给任何补偿,让居住里面几十年的人直接搬出去,不仅这种做法不太得当,甚至还会不利于社会稳定。

而且当下商品房库存压力也比较大,全面拆除这些小产权房,也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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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新文件,新规办理

未来的小产权,又该何去何从呢?

实际上,此前中央就有新文件就释放出了一个重要信号。文件中关于小产权房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了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以及加快城乡建设用地的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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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三权分置”,或许能够很好解决小产权问题,因为咱们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合法,说到底是房子下面的土地不合法,而三权分置后,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但资格权是个人的,这为上面建设的房子,能否独立买卖流转提供了可能!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消失或是国内绝大多数小产权房最后的共同宿命,转正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