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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闽清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举措。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闽清法院积极衔接县综治中心,每周二派出轮值法官、选派优秀干警常驻并配置标准化法庭及线上调解室,推出“三分四色”工作法。将矛盾纠纷根据化解可能性划分为“可推送、可观望、不可推送”三类,再将“可推送”的矛盾纠纷根据紧急、复杂等级划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无缝对接综治中心“四步十调”工作机制,疏通诉调对接堵点,打造“梅法新样板”。日前,闽清法院运用“三分四色”法,通过县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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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某物业公司来人向闽清法院提交近100份起诉状,诉请某小区业主支付物业费,并表示此仅为前期案件,后续涉及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案件仍有3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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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法院第一时间对案件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经过分析研判,将该系列案件划分为“可推送”“黄色”类型。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闽清法院按照多元调解操作规则,将案件推送至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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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治中心充分利用县级“实战指挥平台”和镇村级“一线处置平台”功能,展开“四步十调”工作。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由此,矛盾得以实质化解,也避免400余件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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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小组分别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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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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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闽清法院将立足辖区实际,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为牵引,积极探索丰富“三分四色”矛盾纠纷分级调处模式,精准对接“四步十调”工作法,实现“法院+综治”同向发力,做到干警“多跑腿”,人民群众“少跑路”,矛盾纠纷“就地调”,推动司法服务直达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供稿 |立案庭

编辑 |陈 雅

初审 |季台赠

终审 |林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