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感谢信,“在此刻我想对贵院为我提供的帮助和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今天,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放下了,可算是能睡个踏实觉了!”申请执行人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他内心的喜悦与感激。执行法官因案施策,积极推动交叉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4年8月,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接收一起由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定移送本院交叉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吉林省某中草药种植集团有限公司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吉林省某中草药种植集团有限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支付尚未履行的桑黄收购款75000元。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场进行立案执行。
僵局——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执行人李某向被执行公司提供中草药桑黄,但被执行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在执行查封时,发现被执行公司账户中没有任何财产。导致该案在执行中无财产可供执行。
转机——移送法院将药材进行了保全
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对被执行人收购的桑黄进行了保全措施。当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现金,却有可供执行的设备、物品甚至动物、植物等实物资产,执行干警可将实物兑换成真金白银。通铁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桑黄封存地点进行勘验,确保这批药材可以成功拍卖变现。
难题——245斤桑黄如何“变现”
在办理保全案件过程中,执行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想要使245斤桑黄变现,实现保全目的至少存在两大难题:
一是桑黄保值难。中草药受时间季节市场影响,价格变动大,卖出不及时可能造成大幅贬值,无法达到保全目的。
二是桑黄处置难。面对245斤桑黄如何处置,如何寻找购买人成为难题。
破局——当机立断寻找销路
为了解决难题,执行局法官当机立断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协商寻找购买人。通过拍卖的方式变现。为解决桑黄难题,执行法官深入中草药市场进行调研,多次询价勘察。咨询有关专家,以确保拍卖的公平公正。
二是鼓励被执行人积极与市场上的潜在购买人进行协商,并组织有意向的购买人集中到桑黄封存现场验货并公开竞价。
经过商议研究,为确保桑黄售出价格可以覆盖执行款,提高执行时效,决定由被执行人自行寻找购买人。通化是吉林省的医药名城,该公司在本地经营多年,有更便利的条件和丰富的药材收售经验。
变现——及时将变卖所得案款予以发放
为了这批桑黄,执行干警多次往返于20多公里外的桑黄封存仓库,督促桑黄出售情况,监督被执行人尽快结清执行款项。
经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督促跟进,被执行人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缴纳人民币5000元、2024年9月27日缴纳人民币10000元、2024年12月2日缴纳人民币61025元至本院账户,本院已将上述款项中75000元及时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户,另将本案执行费1025元划拨至本院银行账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执行是一种力量,更是一种智慧,通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角度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兑现。桑黄最终的妥善处置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决心和恒心,为纠纷当事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通铁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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