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装备均是省自为政,各行其是。这也就导致了甲午战争期间,各省参战部队的枪炮品种、型号是极不一致,参差不齐的。各省所购买的武器,分别来自德、英、法、美、奥、比等国,据说进口枪炮的型号甚至达到了三四十种。

且国产武器也因为军工企业分别隶属不同的集团,有着种种差别。最终使得“弹药参差,不能互相济用”,给战争时期弹药的补充跟火器的配备带去了极大的困难。

“无论怎样有效率,怎样称职的辐重队,也决不能为队伍所带七拼八凑的杂牌武器配备合用的弹药”。更何况清军根本没有适应近代战争的后勤保障机构,这就在战场上造成极大的混乱。

安徽虞生朱照的一段话,能够说是对这种混乱状况的总结:“夫枪炮一种有一种之弹药,即一种有一种施放之法。弹药或误,则与枪炮格格不入,或大或小,或长或短,或松或紧,皆不适于用,则有器与无器等”。“此炮之弹,或误入他炮,则必不能开放”。各种枪械“临阵时往往有枪与弹不合之弊。盖由常兵入伍者多系椎野粗卤之夫,不能一一辨认,间有一二老于兵者,虽有辨认,而仓卒时或信手误携,贻害匪浅。况种类繁伙,即营官、哨弃尚有不能尽识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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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使用的枪炮在质量上参差不齐,种类交混已经使情况趋于复杂化。而国产武器的粗制滥造、官兵对武器的不善保管,更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国产武器中,江南制造局生产的“林明敦中针兵枪多有走火之弊,故各营未肯领用”。以后改造快利枪,也因技术、设备落后,“未能过求精致。”金陵机器局生产的大炮竟多次发生炸膛事故。

进口武器固然性能较国产者优越,但由于经办人员的营私舞弊和外国商人的有意欺蒙,也有不少是“陈年之存货而诡为新制者”,以致“价多浮冒,物不精良”。

清军对武器弹药的不善保管,也使优良枪炮的性能大大打了折扣。平壤守军的“克虏伯优质大炮竟锈得大部分连炮拴都拉不开”。刘坤一驻扎山海关时,“自天津运往山海关机器炮四十尊,有弹十万枚,由火车运送到关,堆积沙土中,阅数十日,无人收管。经德国某教习前往查看,谓子药全行潮湿,不堪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