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持续保持
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
临沂公安交警
开启“白+黑”模式
全力预防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行动中,各大队执勤人员紧盯酒醉驾高发时段,在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设置临时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良好的通行秩序。期间,执勤人员严格规范查处流程和执法程序,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筛查,做到逢疑必查、逢违必纠,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
同时,查处过程中采用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广大驾驶人拒绝酒驾,安全驾驶,努力营造“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的良好社会氛围。
酒驾、醉驾
害人害己
以下案例
警示广大驾驶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酒驾案例一
12月6日23时许,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通达路与涑河北街路口设卡开展夜间整治行动时,发现驾驶员周某某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案例二
12月5日22时许,直属一大队铁骑中队在涑河南街与蒙山大道交会处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对一辆轿车实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全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触犯刑法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编辑 | 李毅、张潇方
审核 | 赵宁、张辰辰
签发 | 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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