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区发展,在建工程逐渐增多,纠纷亦随之而来。滨海新区法院受理的某集团公司、某集团五公司诉某投资发展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起案件,涉案标的额超一亿元。原告提出保全申请并担保,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工程质量问题提起反诉,且均提交鉴定申请,企业间关系剑拔弩张。
统筹把握,明确思路
受理案件后,考虑案件标的额大,争议项多,原被告均系国企,存在多项合作项目,故确定统筹考虑、调解优先、推动双赢的解纷思路,力争推动六起案件一揽子解决。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发现双方存在调解意向,但阻碍纠纷解决的堵点即原告对被告采取保全措施,实控金额达9000万元,被告账户冻结无法使用,在本案中难以通过履行部分给付义务实现调解,亦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及与其他合作单位工作推进。承办法官即以此为突破口统筹六起案件情况,组织开展多轮调解,最终双方各自让步,达成“部分解封+部分先行履行+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
循序渐进,调解破冰
案涉工程建筑面积十万多平米,涉及利益主体多元且复杂。承办法官通过详细查阅案件材料、庭上举证质证,发现涉案项目有自施与他施部分,未结算地块存在变更洽商,双方对此分歧争议较大。因他施部分原被告难以确定,法官在综合研判六起案件后,提出优先梳理自施部分,即“对总包自施部分单独明确解决方案,对分包约定解决方式”的解纷方向。该方向提出后,极大提高了双方争议梳理、庭下何谈进度及效率,推动最终和解方案的达成。
着眼长远,推动双赢
由于双方均有多个在建项目,若纠纷无法妥善、迅速解决,易衍生其他涉诉问题。承办法官以双方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提出建议意见,通过“现金+工抵”的支付方式,解决了被告判决一次性付款压力,原告也能先行收回部分款项及相应资产。案件调解解决,节约了诉讼成本,加快回款进度,亦有利于当事人其他项目资金周转,实现权益的双赢。
来源:生态城法庭 刘思佳
编辑:徐鹤文
审核:田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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