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报送增量收入信息,不溯及以前年度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秩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规定》有哪些重点?为什么报送涉税信息?报送哪些信息?有哪些影响?
一、为什么报送涉税信息?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释放消费潜力、吸纳社会就业、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在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一些平台存在“内卷式”恶性竞争,既损害平台经营者利益,也干扰了市场机制的合理运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五起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案件,暴露出个别平台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意识不强,依然心存侥幸偷税漏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影响市场经济公平竞争。
“在全球范围内,出台法律明确规定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已成为一种广泛认可的国际通行惯例。”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在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欧盟税收行政合作指令》,要求平台运营商按规定报送平台上卖家的基本信息和金融账户、交易时间、运营商代扣或收取的费用、税款等交易信息。
张巍认为,平台企业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纳税环节的重要参与者,在规范平台税收秩序方面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建立平台企业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保护守法者,打击违法者,营造更加公平、有序、活跃、健康的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二、报送内容:仅报送增量收入信息,不溯及以前年度
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企业报送的内容,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链接海量主体,掌握海量数据,作为承载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平台企业,负有法定的税收协助义务。
早在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此次《规定》出台,将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有力推动《电子商务法》落地生效。
《规定》明确了一系列关键要点,包括报送主体、内容、方式、信息质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尤其是在报送内容方面,平台企业需如实、全面且及时地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对公众关心的是否需要报送存量信息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黄立新表示,根据《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相关收入信息,也就意味着平台企业仅需报送《规定》出台后的收入信息,不需要报送以前的存量收入信息。税务部门将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黄立新指出,《规定》不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存量收入信息,也就意味着税务部门不会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过往纳税情况开展集中性检查和税款追缴。
与此同时,《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所报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依法开展涉税风险应对、税务检查时,有权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等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如实提供。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这次《规定》中专门明确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意味着,不用按季报送外卖小哥、快递小哥、家政人员、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司机等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
三、影响:三不变、一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后,对绝大部分行业及相关人群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合规经营企业更无需担忧。
最受关注的是税负变化问题。2022年以来,税务部门已在天津、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5省市试点开展网络销售、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报送涉税信息,参与试点的平台及平台内商户和从业人员普遍感受到“三不变、一变化”。
“三不变”是指互联网平台企业只需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平台内合规经营的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税负不会发生变化,因为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一变化”是指少部分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其违法行为将因此得到有效遏制,税负会回归正常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此次《规定》主要目的还是通过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更加精准打击平台内经营者虚假申报、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对平台内绝大部分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部分中小微企业受财务专业性等因素影响,可能在申报纳税方面存在一些不合规的现象,但也不必担忧。 ”施正文进一步解释,当前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都是中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一直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在现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其本身所需缴纳的税收很低或者基本不用缴纳。也就是说,即使《规定》实施后,这类企业规范了自身税务申报,企业税负依然不会变化。
专家认为,真正会受到影响的,只有那些存在恶意刷单、虚假营销、偷逃税款等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商户。一些商户反映,平台经济内卷严重,个别商户为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争,不仅扭曲了市场的真实供需关系,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更侵害了依法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
“将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提升到税法规定的正常水平,提升到和绝大部分依法依规经营企业的同一水平,是税收公平的应有之义。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黄立新说。
综合自财联社、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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