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16次家暴,伤情鉴定4个重伤二级、5个轻伤二级和1个轻微伤,需终身带着粪袋生活。
家暴男贺某涉嫌何罪?罪名能否改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在哪?
受害女子表示:从去年4月25事发到今天开庭,一年零八个月,605天,全家人都在等待贺某死刑来临,唯一接受的只有死刑,你觉得能否判死刑?
我猜测受害女子其实是希望法院能够认定家暴男属于杀人未遂,判处死刑,据悉,她也申请过提级审理,但是按目前来看,我认为这个案件大概率判不了死刑,所以维持在基层法院一审。换言之,这个案件大概率会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去判决。须知道,故意杀人的量刑是从死刑再到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的量刑是从有期徒刑再到死刑,严重程度完全不一样,罪名不一样,就完全不一样了。
很多人肯定会有疑问,家暴男往死里打,而且也确实打到半死了,为什么不算杀人未遂?可能各位不仅仅这个案件里有疑问,就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这两个罪名都有疑问。现在我来简单解释一下。
其实这两个罪名很多观众朋友容易混淆,因为,这两个罪名最核心的不同,就是两罪的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非剥夺他人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预料之外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引起。
简单来讲,一个是为了杀人而打,一个是打着打着不小心打死了。那么,本案中家暴男是故意伤害,还是存在间接故意杀人的主观心态,就此不能单凭口供,或仅凭某一事实就下简单结论。根据司法实践经验,要准确查明家暴男的故意内容,根据案发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行为人与受害女子的关系,家暴男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才能准确查明和界定家暴男的故意内容是杀人还是伤害。
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关于如何区别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两段话:“一般地说,故意杀人的,总要朝致命的部件打击;而故意伤害的,往往是不选择部位,甚至有意识地避开要害部位。”、“一般地说,故意杀人的,特别是直接故意杀人的,往往没有节制,不致被害人于死地不住手,而伤害犯往往比较有节制。”
所以我们能看到这两个罪,相隔只有一步之遥,在实践中想认定确实很有难度。
但是我觉得,家庭不是家暴的保护伞,更不是杀人的保护伞,慢慢打、慢慢折磨致死,是更恶劣的杀人手段,从报道可以看出,家暴男在已经收到法院的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在明知妻子身体已经有伤情的情况下,仍然尾随并强行将其带到酒店之中施以暴力,导致其多处受伤,最后是被他人送往icu抢救才救回一命。虽然,家暴男可能没有每一拳都下死手,没有往要害的部位施暴,但是,毫无疑问的,他将妻子打至重伤,明知其生命垂危,还不施救,甚至还不让其呼救,其实就让妻子慢慢等死,最后妻子所幸有他人发现并救助,保住了生命,但这完全和家暴男无关,那你觉得家暴男是属于放任妻子死亡结果发生的心态还是想要通过暴力教训妻子的心态呢?是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的主观心态还是直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心态呢?一切都不好说,我们必须以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为准。
所以,按照现在的情况来说,我认为本案必然是数罪并罚,希望家暴男可以得到重判!
第二个问题,受害女子为何执着于提出提级管辖?
我们都看到了受害者在开庭前提出的提级管辖与重新鉴定两个申请未通过,接下来带你分析受害女子的诉讼策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我认为受害女子申请提级管辖有两个理由,具体而言:
第一、本案中,检察院是按照故意伤害罪公诉,截至今日,基层法院并未建议检察院调整罪名为故意杀人罪,可见,一审法院也可能认为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审理,但是受害女子是希望家暴男死刑,为了追究被告人死刑责任,那只能申请由上一级法院审理,因为中院管辖的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本案中,受害女子之前因遭受暴力伤害,曾向居委会、街道办求助、报警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家暴男的嚣张气焰,因此,为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推动妥善处理家暴案件,想要起到诉源治理效应,希望上级法院审理,我只能说能理解,但是没必要。
所以很显然,我认为在本案的基层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所以提级管辖申请正常来说也不会通过,于法有据。
最后一个问题,我们普通人如何正确面对家暴?
家暴不仅仅是让每个人身体上受到伤害,心理上更是煎熬,那种累是让人窒息,无法言喻。
但是有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千万不要害怕,我的一贯观点就是:办法总比困难多。现在解决问题又不仅仅只是靠体力,就像这位女受害人,估计是在家里被打多了,还知道在家里安装监控视频,留下了男人家暴的铁证,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遇到家暴,你要记住这三点。第一,记住报警,一定要强调你是遭到了家暴,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家暴类的报警呢,警察是必须出警的。第二,警察到现场了,即使是轻微的家暴,你也可以要求警察对施暴者出具一份书面的训诫书,这份训诫书是你以后维权的证据。第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令出来之后,如果施暴者仍然对你施暴,或者闯入你的居所,这就是赤裸裸的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爱是保护而不是伤害,你同意吗?
所以还是那句话,家暴只有一次与无数次,站出来,勇敢说不。
综合上面所述,我认为家暴男涉嫌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数罪并罚,希望可以重判,大家以后面对着家暴,不要做鹌鹑,拿起法律武器还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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