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做直播,遇到好多位创业者问到股权怎么分的问题。

一、股权分配需要解决五大问题

1.1 选对合伙人,选错合伙人容易闹翻

比如真功夫、雷士照明,很多人都说真功夫是因为5:5股权结构,但公牛插座就是5:5股权结构,他们并没有闹矛盾,已做成行业龙头,市值上千亿。

选对人比股权结构重要。

1.2 股权分配问题

传说7:3是最优股权结构,有公司成立时采用6:4股权结构,后来大股东要求设成7:3,最终闹翻散伙了。

应该按照股东的投入分配股权,而不是死搬硬套所谓的7:3最优股权结构。

股权分配标准比股权结构重要。

1.3 股权进入机制问题

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有人出技术、有人出资源该如何处理?

有公司因为不会处理人力入股、技术入股等问题,创始人被踢出局了。

有人踩了坑赖法律有问题,就如摔跤再赖地球不平的道理。

我们无法要求改变法律来迎合自己,但可以改变方法去应对法律,采用变通的方式处理。

1.4 股权调整机制问题

比如李子柒与资本分手事件,早期合作时李子柒没展现出这么大的影响力,她没持股是可以理解了。

但后来李子柒全网粉丝过亿了,超过多家互联网上市公司体量,投资人看中李子柒才投资。

但这么重要的人都没有股权,怎么能留住优秀人才呢?

股权分配,不能从公司成立就划定地盘后固定不变,应随企业发展而调整。

就如人不能一出生就买一套衣服穿一辈子,应随身体发育而换合适的衣服。

1.5 股权退出机制问题

很多人都知道要有股权退出机制,可是连得到这样的知名公司退出机制都被律师指违法,该如何设计退出机制?

先理解股权的底层逻辑,才能设计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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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将具体介绍。

二、股权设计问题分析

2.1 选择股东的问题

前些年房地产火的时候,建材公司发展很好,大客户高管投资105万元入股。

但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高管只想做隐名股东。

一开始合作挺好的,但两年后房地产不行了,建材公司也发生亏损。

高管不想要股权了,只想要还本付息,夫妻两人轮流起诉要求创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高管说自己被骗才投资的,之前105万元只是初步投资意向,但付款后迟迟不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投资关系没有成立。

创始人则说,投资有风险是基本商业常识,亏了就耍赖说不过去。

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股权的三种来源,高管投资105万元到底是增资还是股权转让?

创始人说是股权转让,但卖方是谁?而且如果是股权转让应该把钱付给卖方股东,而不是付给建材公司。

最后被法院判决股权转让关系不成立,需要向高管还本付息。

赚钱就想做股东,亏钱就想要还本付息,这种情况现实中是不是很常见?

但创业有风险,没人保证创业一定会成功。

所以创业要选对合伙人,不愿意承担风险的人,不适合做合伙人,只适合做员工。

2.2 股权分多少的问题

比如A出钱100万不干活,B出10万元又干活,C出技术不干活。

三个人股权怎么分?B要不要拿工资?好多朋友问到类似的问题。

C出技术如果不给计算股权,他愿意投入技术吗?

B出钱又干活,如果不给他多计算股权,他愿意努力干活吗?如果B不努力干活,其他股东也赚不到钱。

A负责投钱,如果给BC股权分多了,A是不是就不愿意?

甲公司,创始人M负责产品和技术,找来X负责行政、财务等,再找Y负责运营和对接投资人。

M开发的产品已经上线了,但当时M还在读书没有毕业,注册公司等事宜都由Y一手操办。

M一直以为自己是大股东,但实际上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为M持股25%,X持股10%,Y持股65%(代持35%股权)。

Y认为,凭什么让M一个兼职的人做大股东?所以工商登记的大股东是Y并不是M。

后来三人闹翻散伙了。

股权分配关系到股东的重大利益,合伙人之间容易觉得别人拿得多、自己拿得少,股权分不好容易闹翻或者把公司做死。

其实兼职与否不是根本原因,比如P兼职能创造千万的价值,但Q全职只能创造十万价值,难道Q的股权应该比P多吗?

股权分配要让投入多的股东拿到更多股权,他才愿意为公司付出更多,从而帮助公司实现更好的发展,大家的股权才有价值。

比如员工上班996觉得苦不堪言,但老板上班007都乐此不疲,股权分配要让更多人像老板一样努力工作。

当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有人出技术、有人出资源等时,这些要素投入不具备同比的基础,如何判断哪个股东投入多,股权怎么计算?要不要拿工资等。

需要有股权分配标准,有标准才有说服力。

股权分配标准:

把所有的投入都转换成现金来计算,有同比的基础,才能计算投入多就多拿股权,而不是死搬硬套所有的7:3最优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用死的股权结构限制企业的发展。

具体的操作方法,在《中小企业股权设计12套方案》课程里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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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股权进入机制问题

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一个案例,EF两位创始人先成立乙公司,花两年时间拿到特殊行业资质。

再找来投资人投资3000万元持股52%,两位创始人用人力入股持股48%。

可是双方才合作九个月就发生矛盾了,说好两位创始人是人力入股的,但却因为两位创始人没有实缴420万元出资被投资人踢出局了。

创始人花6年时间打官司全都输了,2000多万元的股权就这样打水漂,因为:

(1)公司法不允许人力入股。

(2)如果采用人力入股,需要通过变通方式处理。

(3)采用人力入股还需要签协议约定,明确实缴出资的资金如何处理。

具体的操作方法在《中小企业股权设计12套方案》课程里有介绍,课程送的股东协议模板也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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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股权调整问题

网上有一个流传很广的例子。

三人合伙创业成立甲公司,A出资50万,B出资30万,C出资20万,三个人能力互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可是两个月后B与AC关系不和要退出,但B出30万元占30%股权怎么办?

B不同意退股,理由也非常充分:

第一,这30%股权是自己真金白银花30万买的,退了自己吃亏。

第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都没有规定股东离职要退股,退了也不合法。

AC一看傻眼了,于情于理于法都没有理由把B的股权收回来,怎么办?

留下来的股东像养小孩一样把公司养大,公司做大了,值钱了,B岂不是不出力还能捞白食?对留下来的人岂不是非常不公平?

《公司法》为什么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可以把股东B踢出局?

因为法律底的层逻辑是公平合理。

网上都说要有退出机制,实则是调整机制问题。

(1)要承认股东的历史贡献,否则谁敢为公司付出呢?

B投入30万元购买股权,不能随便把他踢出局,这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则。

除非提前约定了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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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让留下来干活的人得到应有的回报

可以给留下来干活的人增加股权,这样才有人愿意为公司干活,股东的股权也才能有价值。

而应该给留下来干活的股东增加多少股?按照前面说的股权分配标准计算。

2.5 退出机制问题

有人问:如何踢出不干活的股东?

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东需要承担出资责任,没规定股东需要干活。

所以可以因为股东不实缴出资而踢出局,但不能因为股东不干活就把他踢出局,除非提前约定了退出机制。

罗振宇第一次做逻辑思维,合伙人分手之后做了现在的得到。

脱不花曾说,创业最重要是谈好怎么拆伙。

得到的三位合伙人在10年前就签了散伙协议,第二个10年又签第二版。

他们在10周年庆的直播上说,本想找知名律师起草协议,但律师说无法起草,让他们自己处理,而他们起草的协议被一些律师说违反公司法。

我看过他们公开的散伙协议,其实并不是违反公司法,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

股东退出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通过股权转让退出

退出的人作为卖方,还需要明确买方和价格,否则到真正退出时容易闹翻。

二种是通过减资退出

需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决议,还要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操作。

所以,两种退出方式对应的退出规则不一样,退出机制的设计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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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到的散伙协议是股权转让还是减资退出?退出方式不明确,也没有与退出方式匹配的退出规则,如果真的发生矛盾,未必能起作用。

而他们通过直播的方式公开了,各方有舆论压力,更愿意自觉遵守吧,但多数公司都不可能通过得到这种方式处理。

退出机制涉及非常专业的设计,并不是有协议就可以的,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有退出协议仍然退出不成功的案例。

得到找了知名律师都没解决,何况一些江湖大师教的招呢?

《中小企业股权设计12套方案》课程赠送的股东协议模板,里面有退出机制的设计。

三、中小企业股权设计解决方案

股权问题关键重大,处理不当可能让你多年的努力拱手让人,还有人因此被送进监狱。

但大学没有股权专业,也少有股权课程,容易被江湖大师误导。

股权问题影响企业终身,做错很难纠正。

很多人没学过,不了解, 先干后说,后患无穷。

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多个法院判决的案例,有公司因为股权分配问题闹翻了,有创始人因为操作不当被踢出局了。

公司不值钱时没人关注,公司值钱后大家都来抢,20年前的股权操作不当,之后花10年时间去打官司也没能解决。

多位创始人闹翻后都说,创业要先上股权课,但等踩了坑再挽救就晚了。

好的顾问收费贵,对于中小公司而言,花高价请专业顾问也不划算,而便宜的又可能付了钱还被坑了,为此我录了一个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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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股权律师卢庆华,《公司控制权》、《股权进阶》书作者,曾帮年营收过百亿的企业解决股权问题,主要为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设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