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3 年,一则令人痛心疾首的消息震惊了整个社会:复旦大学医学院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导致在校研究生黄洋不幸身亡,而投毒者竟是他的同寝室同学林森浩。这起案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社会各界掀起了惊涛骇浪,人们纷纷为校园内竟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而感到震惊与痛心。
案件因发生在充满希望与知识的大学校园,更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大家都在思考,究竟是什么让一名高材生走向了这样一条不归路。
让我们将时间拨回到 2013 年 4 月 1 日那个看似平常的早晨。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如往常一样,从睡梦中醒来,丝毫没有察觉到即将降临的危险。他像平常一样,拿起自己的马克杯,从寝室的饮水机里接了水准备饮用。
然而,刚喝了一口,他便猛地喷出了口中的水,紧接着开始剧烈干呕,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此时的黄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已经中毒,而那个隐藏在黑暗中的投毒者,竟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室友林森浩。
黄洋中毒后,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他的同学们发现他的异常后,立刻将他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到达医院后,医生迅速为他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并挂上了点滴。然而,黄洋的痛苦并未因此得到明显缓解,他仍然感到疼痛难忍,于是请求林森浩帮忙进行更深入的检查。
林森浩为黄洋做了检查,结果显示黄洋的肝脏有明显的受损迹象。但令人心寒的是,林森浩选择了隐瞒这一事实,他因为害怕承担后果,选择了沉默。随着时间的推移,黄洋的健康状况愈发糟糕,他的同学们见状,坚持陪他做了更全面的检查。
黄洋病情的突然恶化引起了他师兄孙希才的注意,孙希才和主治医生都对黄洋的病情产生了疑虑。由于黄洋的病情异常迅速恶化,学校对此事也极度重视,最终决定报警。
2013 年 4 月 11 日,复旦大学正式向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报案,详细说明了黄洋中毒的情况。接到报案后,上海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对黄洋中毒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警方仔细搜集了黄洋的医疗记录,认真访问了医院的医护人员和黄洋的同学,同时对黄洋的宿舍进行了彻底搜查。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一些可疑线索,这些线索逐渐指向了林森浩。警方随后对林森浩进行了询问,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林森浩最终崩溃,承认了自己对黄洋所做的一切。
他解释说,这只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自己对黄洋平时的行为方式和不顾他人感受的言论感到无法忍受,想要给予对方一个教训,让他体会到被戏弄的滋味,从未有过致黄洋于死地的意图。但事实是,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警方掌握了充分证据后,将他正式逮捕,并以故意投毒的罪名起诉。
那么,林森浩究竟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呢?这背后其实有着一系列看似琐碎却又日积月累的矛盾。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区 20 号楼 421 寝室原本住着四人,2011 年夏天,有两人搬到中山医院寝室,只剩下林森浩单住。
一个月后,学校对单住寝室进行调整,黄洋和另一位同学先后搬了进来。从此,林森浩与黄洋开始了同寝室的生活,然而,两人在相处过程中却逐渐产生了一些摩擦。2013 年 2 月,黄洋和林森浩为了饮水机的费用产生纠纷,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闹到最后,林森浩提出从此自己买水喝,不再分摊水费,这件事看似解决了,但却在林森浩心中埋下了不满的种子。
2013 年 3 月 30 号晚上,这是个周末,另一位室友是上海本地人便回家了。林森浩在 413 寝室和两个同学一起玩游戏,随后,黄洋也跟了过来。黄洋说道:“快到愚人节了,我有个整人的想法。”
接着,他又讲了一个用热水泡脚会让人尿床的笑话,说完后哈哈大笑,还洋洋得意地拍了拍身旁一位同学的肩膀。黄洋这一系列举动,让林森浩想起了他平日里随便拍打自己的行为,觉得特别不舒服。而且之前黄洋还故意当着很多人面,问他是否打算去东南亚毕业旅游,而林森浩已早早完成了毕业论文,不久就要南下去三甲医院工作,压根没旅游的打算。
但黄洋却以此嘲笑他抠门,让林森浩在众人面前十分尴尬。种种往事,如同导火索一般,点燃了林森浩心中压抑已久的怒火。所以,当黄洋再次提及整人计划时,林森浩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你想整别人,我先整整你。
第二天,也就是 3 月 31 日,林森浩趁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机会,偷走了药品二甲基亚硝胺,并带回了宿舍。林森浩之前用二甲基亚硝胺在小白鼠身上做过实验,对这种黄色油状、气味刺鼻难闻的液体毒性有一定了解。
在实验中,给一千克的小白鼠注射 50 毫克的原液,可导致肝纤维化。但实验中死亡的小白鼠很少,绝大多数在一周后反而生龙活虎,这让林森浩对于药品对人的致死性没有足够重视,他天真地认为即使黄洋喝了含有这种药品的水,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当晚,林森浩将二甲基亚硝胺全部注入饮水机,完成了投毒。
投毒后,林森浩其实也抱着侥幸心理,他上网百度,输入药名后,看到 “肝脏受损”“严重的可致死亡” 等字眼,他就关掉了页面开始自欺欺人,总认为黄洋会察觉水有异味,不会喝,肯定会来质问他。
但是,一切都没按照林森浩的想法发展,黄洋毫无防备地喝了水,只是怀疑水有点 “怪味”,还以为是因为水买了两周时间久了所以变质了。后来黄洋呕吐了多次,便去医院就诊,挂完水从医院回来,他还是疼痛难忍,他认为可能是急性胃穿孔,并请求林森浩帮忙做个 B 超检查。
检查后,林森浩告诉黄洋:“胃和肝脏都没问题。” 因为二甲基亚硝胺的副作用是导致肝脏受损,所以当他提到 “肝脏” 二字后,做贼心虚的他赶快岔开了话题。在同学的陪同下,黄洋又做了其他检查后,发现肝功能受损,立即住院,第二天病情迅速恶化,转入重症监护室。
期间,林森浩去医院看望过黄洋三次,还自我安慰,黄洋过两周就会好起来的。他遇见过黄洋的父母,还和黄洋的父亲说两人关系不错,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然而,黄洋的病情并没有如林森浩所愿好转,他全身浮肿、意识模糊,鼻子出血,直到出现昏迷。
在 4 月 16 号,黄洋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此时的他,已经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黄洋的离去,让他的家人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
黄洋的母亲悲痛欲绝地说,林森浩太残忍了,拿她儿子做实验,像观察小白鼠一样,冷酷地看着黄洋一点点失去生命。如果林森浩有悔过之心,说出实情,儿子抢救过来哪怕是个植物人,她也有个希望,也许有唤醒的那一天。在黄洋父母眼里,林森浩就是个罪大恶极之人,必须用他的命抵儿子的命。
当林森浩的老师、同学和父母亲人得知凶手是林森浩时,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他们眼中,林森浩是个从小优秀的孩子,怎么也无法把他和 “杀人犯” 这三个字联系起来。
林森浩的老师们至今对他记忆犹新,赞不绝口,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听闻这则消息,小学老师为他落泪,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中学老师不认同别人说他是个冷漠无情的人,觉得他外冷内热,甚至有情有义。
老师回忆说,有一年暑假他回到家,带头组织了同学们去看望老师。可是,到了老师家里,其他人都在前面叽叽喳喳,他却走在最后面,也不说什么话。他就是那张脸,让人看上去觉得很冷,但他心是热的。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林森浩有些内向,自我封闭,却会在生活中帮助同学。他会帮室友的热水瓶打满水,也不会说;默默把室友桌上收拾干净后,还是选择沉默。林森浩平时对自己很是抠门,但在汶川地震时,他一下子捐了 800 块,创下了当时全院系捐款的最高记录。
要知道,他每个月只给自己留 200 块生活费,这 800 块是他省吃俭用攒了几个月,准备寄给家里的。在家人眼中,他是个乖巧省心、努力听话的好孩子,他安静的性格只是天性使然,从来不觉得他性格有缺陷。
父亲说,林森浩曾经在广州某医院实习时,到了中午快下班的时候,有病人急着拿报告单,就塞钱给林森浩,帮忙快些把报告单写出来。但是林森浩严词拒绝了,说钱拿回去,报告单他会帮病人写。他还自费医治过 70 多位没钱看病的农民工。
林森浩曾在微博写道: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名义上叫医生,但面对病人,特别是想急切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是不能帮到底。在很多人眼里,他是个心中始终存有善意的好人,只是这一次,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做出了无法挽回的错事,一时冲动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这起案件前后历时三年,终于在 2015 年 12 月 11 日有了最终结果。在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而判死刑后,进入死刑复核阶段。
在这期间,林森浩的父亲救子心切,要求换辩护律师,希望做无罪辩护。可是林森浩却坚持不肯换律师,并写信告诉父亲,他承认自己投毒。而之前在辩护词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 “恶作剧过头了”,因为实验中大部分小白鼠没有死。
他的辩护律师唐志坚为林森浩流过七次眼泪,说他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唐律师问过林森浩为何从来不哭,也许哭会获得同情分。林森浩说他不会哭,在母亲心脏病发作差点离开时也没哭,而是像个医生和家属谈论病情一样安慰父亲,说母亲太苦,他要再多赚点钱。
但是二审开庭时,林森浩终于失声痛哭,因为他无意间看到了黄洋的父亲,想到这位父亲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他的内心充满了愧疚。他坦然接受死刑,认为死刑是一种偿还,希望黄洋的父母放下怨恨,积极健康地活下去。
对于自己的父母,也希望他们好好活下去,在他离开后,不要再纠结这个案件了。林森浩在信中写道:“三十而立,假若我能活到 30 岁,我已经能‘立’了,事实上,我觉得此刻的我已经‘立’了!”
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林森浩说,在看守所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反思,觉得这是自己犯的一个愚蠢的错误。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他的人生永远定格在了 29 岁。
在一审宣判之后,曾出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插曲。复旦大学中竟然有 177 名学生联名向法院发出了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处林森浩死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这封联名信中,学生们表达了对林森浩的同情,并提出建议让他在未来承担起照顾黄洋父母的责任,以此表明他的悔改与负责。学生们认为林森浩尽管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他仍应得到改正错误的机会,他们强调希望法院能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林森浩的年轻和潜在的可能性。
他们在信中描述了林森浩在生活中曾展现出的善良一面,比如他曾自费为那些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进行治疗,以此来证明他的内心并非完全黑暗。然而,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不管怎么样,林森浩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他的主观杀人故意强烈,且动机卑劣,这样的行为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杀人行为。因此,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二审仍维持原判,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正义必须得到伸张。
林森浩在临刑前,将一封信交到了家人手里,在信中,他留下了两条遗言。
一条是告诫弟弟妹妹不要向他一样干违法犯罪的事,希望他们能够珍惜生活,走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
另一条则是向黄洋的父母表达自己的忏悔,他写道:“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
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 或许此时的林森浩已经彻底悔悟,但事已至此,他已无法回头。因为一念之差,他不仅毁了黄洋的生命,也毁了自己的一生,还让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