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合法上路行驶的前提,任何故意遮挡、编造、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9月2日晚,黔江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正在黔江中学周边路段开展护学岗工作时,发现在新华大道南海城路口附近一辆厢式货车违停在人行横道上,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故意遮挡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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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车驾驶人祝某陈述,因其停车地点处于违停抓拍范围,为躲避抓拍被处罚,就故意遮挡了车牌的部分数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给予祝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9分。
警方提醒: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务必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文/图 黔江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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