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认同判决理由,决定撤回上诉,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近日,珙县法院采用判后答疑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纠纷,促使上诉人撤回上诉并主动履行,以非执行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为加大矛盾的化解力度,提升调解的效果,此次答疑专门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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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牟某父亲与被告吴某系相识朋友,原告父亲与被告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若原告父亲去世,被告应当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其儿子即本案原告,后因原告父亲去世被告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起诉来院。本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吴某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支付原告相应款项。判决后,吴某认为支付金额过高遂提起上诉。为避免增加双方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纠纷。珙县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一同参与判后答疑,针对吴某的上诉理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耐心结合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充分答疑解惑。同时,考虑到吴某目前经济情况,本院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原告主动放弃部分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并主动申请撤回上诉。
下一步,珙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判后答疑工作,充分利用好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等司法资源,实现判后答疑主体多元化,努力探索建设全流程纠纷实质化解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既能准确全面地理解裁判文书的内容,更能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深厚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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