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出来了,死刑。就在今天,高中生被邻居驾车故意撞死案宣判,这个判决结果是否合理呢?大家好,我是周兆成。江苏盐城一名高三学生,立志报考军校,却在上学路上被邻居驾车三次变道追撞,撞飞数十米后脑死亡,抢救14个月仍不幸离世。凶手直到听到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才首次低头道歉。网友气到直呼,纯坏的人必须严惩。邻里纠纷杀人会影响判决吗?怎么避免鸡毛蒜皮酿成大祸?
就像网友分析的,这起案件从一开始就不是交通事故,而是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众所周知,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凶手王某桂因宅基地边界、鸡粪堆放等琐事长期怀恨,还曾扬言找机会报复,这种长期积怨已经埋下杀人伏笔。案发时,他尾随受害者后故意掉头,三次变道加速到90多公里,全程无刹车痕迹,这些细节并不是他随便找找借口,说自己是精神病或过失就能推翻的,何况司法鉴定也证实其精神正常,当庭翻供纯属徒劳。
司法机关将案件从故意伤害升级为故意杀人,就是看穿了这份杀人故意。很多人分不清两者的区别,关键就看主观想法,王某桂很清楚,高速行驶的汽车撞击毫无防备的电动车,必然会造成致命后果,可他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撞击,事后也没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全程都在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而死刑判决,更是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回应。王某针对无辜学生报复、犯罪手段残忍、事后无悔意还转移财产,这些都没有从轻的空间。
有网友传言,受害者家属曾欺压凶手,但这一说法未获司法采信,也不影响案件定性。法律的核心是评价犯罪行为本身,而非纠结纠纷诱因,哪怕真有宅基地矛盾,也有基层调解、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不能成为暴力杀人的借口。邻里纠纷只是案件的导火索,真正决定判决结果的,是凶手蓄意杀人的行为和主观恶性。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一般只有凶手主动自首、积极赔偿、获得家属谅解,才可能从轻处罚。
所以,邻里纠纷演变成蓄意报复杀人,到底会对判决产生啥影响?答案很明确,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定性,但是如果凶手是一时冲动、事后主动补救,可能会从轻,但如果是像本案这样长期积怨、蓄谋作案、手段残忍,就会从重。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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