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6-01-06 16:56:50

信网1月6日讯 近日,哀牢山文旅开发(云南)有限公司因在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违规施工,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处以8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9月初,哀牢山文旅开发(云南)有限公司在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金山丫口3号楼旅客服务中心、茶马古道4号楼旅客服务中心、石门峡1号楼旅客服务中心、石门峡25号楼旅客服务中心)四处位置修筑旅游提升改造项目服务实施,被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管护局工作人员发现后,下达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未停工整改,仍然继续施工行为构成拒不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哀牢山文旅开发(云南)有限公司作出两项处罚:一是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是处以800元罚款。处罚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作出。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哀牢山文旅开发(云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孔宁,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凤凰社区文化路1号。(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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