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一女子

明知4-氟依托咪酯已经被列管

仍制造含有该成分的电子烟烟油

并向他人贩卖

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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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8月,被告人田某明知4-氟依托咪酯已经被国家列为精神类管控药品,却仍在自己租赁的小区房子里,偷偷制造含有该成分的电子烟烟油,共计449.181克。之后,她将206.021克“毒烟油”卖到淮安、泰州两地,从中牟利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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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田某后悔不已:“刚开始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制作的,现在深刻意识到了错误。”

最终,法院认定田某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江苏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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