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方在网店仓库内现场查获待销售的假冒卡牌6600盒、盲盒1856盒、金属收纳盒380个。徐汇区检察院供图

不少年轻人和青少年喜欢购买、收藏各种人物和卡通角色的卡牌,一些头部的卡牌经营企业的年营业额已经超过100亿元。巨大的利润让一些不法分子也铤而走险,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假冒品牌卡牌。近日,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销售假冒“宝可梦”卡牌非法获利71万余元的闫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此前,市民岳先生在某网店花费121元购买了5张宝可梦金箔卡牌,收货时发现与正版卡牌手感不同。于是,岳先生找到权利人的代理公司进行鉴定,得知确为假货,遂报案。不久后,公安机关抓获该网店实际经营人闫某,并在其租用的仓库内现场查获待销售的宝可梦卡牌6600盒、盲盒1856盒、金属收纳盒380个。经鉴定,这些货物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10万余元。

闫某到案后否认知假售假。对此,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证明闫某在销售时即明知销售的为假冒商品,精准认定其犯罪金额。在充足的证据面前,闫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2年4月,我在网购平台上看到宝可梦相关产品销量较高,就也想进一些宝可梦产品出售。”但闫某并没有向权利人寻求授权,通过官方渠道进货,而是通过第三方渠道购买同类假冒商品,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上架出售。假如有客户咨询是否是正品,他就让店铺客服以卖的是高仿品或复刻版为由搪塞过去。截至案发,闫某已销售各类产品共计71万余元。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闫某未经权利人许可,明知系假冒宝可梦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在网络平台上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接受检察官法治教育后,闫某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并愿意积极联系被害单位作出补偿。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销售假冒“宝可梦”卡牌非法获利71万余元,一男子获刑三年罚款15万元》

栏目编辑:顾莹颖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