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非法储存700余箱!
这事不能做↓
近日,曹宅派出所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时,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各类烟花爆竹700余箱。
经查,黄某(化姓)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合法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从外省非法采购这批烟花爆竹,企图非法售卖,并违规存储于民房内。经鉴定,该地点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黄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
未取得资质非法储存!
这样做很危险!
近日,傅村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清查工作时,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民警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10余箱。
经查,张某(化姓)因自家店铺生意欠佳,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合法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从外省非法采购大量烟花爆竹,存储于民房内,企图在春节非法售卖。
经鉴定,该地点不具备烟花爆竹存储条件,对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目前,张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
非法采购烟花爆竹送人?
依法处罚!
近日,东关派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70余箱。
经查,蔡某(化姓)从事酒席承办生意,为提升自身业务竞争力、招揽客户,在未取得合法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从外省非法采购大量烟花爆竹,计划在承接酒席业务时赠予客户。
经鉴定,该地点不具备烟花爆竹存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蔡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涉案370余箱烟花爆竹均已被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
家中大量存放烟花爆竹?
这可不行!
近日,赤松派出所联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时,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经查,方某(化名)为牟取利益,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非法采购烟花爆竹200余件,共计1.5吨。
方某将非法采购的烟花爆竹存于老房子中,欲春节非法售卖。经鉴定,该地点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且放置了大量杂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相关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并妥善处置。
注意!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警方提醒
事关烟花爆竹
这些事不能做
来源:金华金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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