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规则,结局就是所有人共同买单。尤其是普通人!今天要写的这两件事儿,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本质是相同的:不守规则。
第一件事,是发生在乐山的3元加面事件。把“免费加”写了放门口,结果别人吃完了去加,又要收钱。这合理吗?
更讽刺的是,警察竟然也说出了这样一句话:3块钱都不愿意出吗?你现在还吃不吃,还吃3块钱我给你出了,还不够我油费呢,紧在这里吵。
可这难道只是3块钱的事情吗?
当99%的人都异口同声,那么很显然,这个声音就是答案。无论是商家,还是其他什么人、部门,都不应也不能,把规则立出来给你看,却又把解释权留在自己手里。
字写在墙上,刀握在人手;你若信字,他便要你收口!
你既然写了“免费”,那就应当免费。否则就是误导,就是诈骗。
视频里那名年轻人面对警察时较真的态度,是当下非常稀缺的。
民警:现在你愿不愿意出这3块钱?
顾客:我不愿意出!你要是只能续一次,那就写清楚只能续一次。第二次他就不愿意了,说这是小本生意。
当然不能掏这3块钱,你掏了,就等于承认这件事“是我不对”。可纵观整件事前因后果,消费者没有任何错。就像吃快餐加饭一样,一小碗饭凭什么卖我们两三块钱?因为可以续,这是商家的理由。
你既然用这个理由,从饭量小的人身上赚取利润,就不能在遇到饭量大的人时,又拒绝添饭!这是一模一样的道理,你不能既要又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到头来还委屈巴巴,说什么自己是小本生意。
事情曝光第二天,消费者就收到了餐馆老板的威胁私信……所以现在当地对该餐馆进行处罚,我半点都不感到同情。
门口写一套,背后做一套。倘若规则越来越模糊,同时大家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问题都靠“调解”和“敷衍”来解决。那么毫无疑问,底线会继续下沉,买单的普通人会越来越多。这便是此刻要讲的第二件事:冻干草莓镉超标,市场监管不立案。理由是,没有具体的标准。
这事情说起来是很简单的,企业采购原材料冻干草莓,然后供应给国内乳品龙头企业的产品使用。结果发现自己采购的“冻干草莓”中含镉量严重超标。
毒入日常无人觉,病来账目已无条。
重金属镉,大家恐怕已经不陌生了。它的危害也是耳熟能详:肾损伤、骨损伤、致癌风险等等。最关键的是,镉是强积蓄性重金属,生物半衰期长达15到30年之久。正常人如果不知情,长期摄入……我就不多说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收购的企业发现冻干草莓粒镉含量0.728mg/kg,远高于新鲜水果要求的0.05mg/kg的限定量。你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不按照冻干食品的标准来对比呢?
很无奈,这就是市监管拒绝立案的理由:目前还没有制订这个标准。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是水已经混了,但没人规定“浑到什么程度算脏”,所以可以继续喝下去的意思吗?
规则模糊,成了解决问题的一道门槛,想要跨过去,无比艰难。
可标准是安全的下限啊,而不是免责的上限。都知道镉的危害,甚至加工品需按“原料等效或更严格标准”评估,为什么不调查处理呢?
有人可能会反驳,欧美也没有明确的制订加工品的镉超标含量标准。然而问题是,别人的原则就是“不安全即违法”,但凡检测出一丁点禁用农药,就直接视为不合规产品。
怎么又扯到禁用农药了?
新闻虽然没有明说两者的关联性,但其实大部分人也能看得懂。企业检测出来的问题,除了镉超标,还包括国家禁用农药克百威。而“冻干产品”的工艺,说白了就是“去水”。它既不增加重金属,也不去除重金属。换言之,其实上游工厂同样是受害者,他们不会“制造镉”,他们只是“放大镉”。
所以你说,问题出自哪里?
很大概率就是收购上来的新鲜草莓本身,就已经镉含量超标。
克百威啊,明明是已经禁止生产,即将全面禁止的高毒农药。明明是国家明令禁止在瓜果上使用的东西,却依旧在使用。难道从这个问题上出发,也没法立案调查?
其实前几天“央视财经”的调查记者刚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深入调查,也挖掘出了多地肆无忌惮的使用禁用农药种植蔬菜的情况,并对最终那些蔬菜销往何地,进入了哪些人嘴里表达了深深的忧心。(点这里可看)
今天,收购冻干草莓并发现镉超标的企业同样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市监部门不予立案,是否意味着产品可以流入市场?后续若出现问题,谁来担责?”
说实话,问这个问题有些多余了。前面就说过了镉这种重金属的特性,就算出了问题,你也怪不到任何人头上!数年、甚至十几年时间积累下来,你怪蔬菜,还是怪瓜果,亦或者怪二次甚至三次加工的产品?
毒不写名,账不记人;年月一到,算在自身。
你谁的责任都追究不了,只能自认倒霉。命运给与的这份馈赠,你不想要也得要。
店门口的规矩可以写出来,却不一定算数;产品合规的问题可以被发现,却未必能够追责。
当“免费”可以临时改口,当“超标”可以因为没标准而搁置,那我也不知道,规则是约束了行为,还是被用来推卸了责任。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我们生活中的这些“底线”越退越远,那么很多守规矩的普通人,都可能会在某一天,一次性补交那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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