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宁波发布“患儿术后离世医疗事件”最新通报,通报指出,2025年11月17日起,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启动行政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26年1月12日,在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监督下,按患儿家属要求进行了专家回避,宁波市医学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国内权威专家9人,组成鉴定专家组,分别为小儿胸心外科3人、小儿超声组1人、儿科麻醉1人、儿科危重医学1人、CT诊断1人、法医学2人。
鉴定专家组对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时机、术前评估、手术方式选择、手术操作、术后监护、患儿死因进行了鉴定分析。鉴定专家组认为患儿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大小分别约3mm和7mm,右房右室稍增大,同时存在肺动脉高压,有择期手术指征。医方存在以下过失:术前“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征”诊断依据不足;未进行术前多学科讨论,术前评估欠充分;手术时机选择欠妥当;手术入路选择欠谨慎,手术操作出现失误,导致二次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时间过长;术中出现突发情况处理及告知欠及时、欠规范;对患儿术后病情严重程度、病情变化的预判和认知不足,术后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够及时。医方上述过失与患儿术后并发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患儿自身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肺动脉高压,右肺静脉单干变异,房间隔缺损靠近右肺静脉及下腔静脉开口,增加了手术难度及风险,也与患儿死亡存在一定关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规定,本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已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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