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婷婷
1月29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法庭内,法槌声落,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当庭宣判。然而,审判的结束,正是司法关怀的开始。在这里,惩罚不是终点,教育挽救才是初心。法官、法警、家长共同编织了一张温情的守护网,托起一名失足少年迷茫的明天。
被告人小明(化名)职高辍学后误入歧途,通过网络贩卖淫秽视频37部获利百元。庭审中,合议庭严谨审查事实,听取公诉意见与辩护主张,最终一致作出判决。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张婷婷在宣判后,并未止步于裁判文书,而是结合案情对小明开展了一场深入的法庭教育。“法律是底线,青春不应被错误的选择覆盖阴影。”她以案释法,引导小明认识行为危害,树立规则意识。小明当庭认罪悔过,判决成为他人生转折的起点。
宣判后,小明在法官及其父母陪同下,走进新区法院专设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副院长杨光细致询问小明的家庭与生活状况。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小明:“人生之路漫漫,法律是红线,品德是根本。愿此次经历如晨钟暮鼓,警醒你走向正途。”副院长杨光的话语如春风化雨,既严肃又温暖,让小明低下了头,也点亮了心灯。
法警队队长蔡明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心理咨询师身份,与小明进行一对一交谈。他敏锐地捕捉到小明“缺乏成长引导,急于求成心理”背后的孤独与迷茫,通过专业引导帮助小明梳理情绪、建立积极心态。随后,蔡明友又转向小明的父亲,结合其长期在外打工、管教不力的现实,提出“多沟通、少责骂,做榜样、立规矩”的具体建议,助力父亲重塑教育方式。
与此同时,张婷婷法官与助理高幸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小明的母亲展开深入交流。她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入,强调父母不仅是养育者,更是孩子品格的塑造者。“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亲情引导胜过千言万语。”法官结合小明辍学、交友等情况,为母亲提供针对性教育方法,反复叮嘱其加强日常关爱与行为引导。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深化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工作的缩影。从审判到帮教,从心理疏导到家庭教育指导,法院联动多部门形成合力,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正如古语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司法不仅明辨是非,更愿以温情之手,扶正每一株成长中的幼苗。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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