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则经营者向老年人虚假宣传理疗产品功能,法院判决退一赔三的案例。最高法指出,老年人通常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容易对保健品、养生产品产生信赖,部分经营者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案情显示,经营者赵某某在网络平台宣传其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等功效。60岁的孙某某看到后至赵某某经营的理疗店体验,并与赵某某签订《调理合同》,购买了10个疗程的理疗项目,总价1万余元。

然而,理疗过程中,理疗店仅使用普通的护肤品进行理疗服务,4个疗程后并无效果。孙某某与赵某某协商退款未果,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某退还支付的理疗费1万余元并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法院认为,本案中,赵某某虚假宣传其理疗产品有“降三高”等治病功能,夸大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构成欺诈,应当退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赵某某退还孙某某理疗费1万余元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3万余元。

最高法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表示,老年人通常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容易对保健品、养生产品产生信赖,提醒老年消费者注意甄别、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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