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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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要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近年来,杏花岭法院坚持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把调解工作作为服务企业、助力发展的重要抓手,用心用情化解涉企纠纷,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举措,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先解“薪愁” 再解资金困难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山西某集团公司存在买卖关系,多年来,双方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后被告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支付货款近一年。原告因资金链断裂,数月未发工人工资,濒临倒闭,不得已将被告诉至我院,要求支付货款200余万元。双方企业都存在实际困难,机械判决无法解决实际问题,考虑到临近春节,保工资、保民生是案件的关键,案件立案后,我院调解员张爱兰立即安排双方调解,经多次沟通,最终被告先行支付原告80万元,确保原告在春节前足额发放拖欠工人的工资。后双方就剩余货款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分期履行缓解了双方均面临的资金困难。

线上调解 四年欠款纠纷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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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原告湖南某公司因被告山西某公司拖欠一百多万元材料款长达四年,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告远在湖南,诉讼成本较大,调解员张俊莉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第一时间与远在湖南的原告进行深入沟通,在安抚其焦急情绪的同时,快速核实案件事实。之后,调解员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到被告因工程款回笼延迟,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客观情况。面对此情况,调解员多次线上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原告减免部分货款,被告分四期支付剩余欠款,四年欠款纠纷高效化解。

“背靠背”消除对立 “面对面”达成共识

我院作为全省集中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化解工作。2026年1月,某科技公司向我院提起三件技术服务合同纠纷诉讼,诉称,2021年、2022年其与某煤业公司先后签订三份技术服务合同,之后又与该煤业公司签订两份技术咨询合同。以上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该煤业公司未足额履行服务费和咨询费的付款义务。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煤业公司支付剩余合同价款833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立案后,我院调解员陈力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与该科技公司沟通过程中,重点核实合同履行细节,了解到该科技公司核心诉求为追回合同尾款,对利息的主张存在弹性,若该煤业公司能及时付款,可适当让步。又通过多次电话联系,与该煤业公司沟通,核实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其内部资金审批流程,了解到该煤业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项目审计滞后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付款延迟,同时明确其有付款意愿,但需一定时间筹措资金,后通过“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围绕“还款金额、还款期限”逐一协商,确定折中方案,该科技公司放弃利息。之后,该煤业公司分四期在半年内向该科技公司支付项目尾款833000元,该科技公司撤诉。这一系列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

这几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我院以调解赋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截至2月底,我院冯建军工作室、老杏干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涉企案件56件,涉案标的3000余万元,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以优质司法服务回应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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