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4个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件案例中,犯罪分子编造自己无生育能力、愿意收养等谎言,从送养人处先后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获刑7年。最高法表示,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交软件的广泛应用,涉网拐卖案件有所增多。有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物色存在抚养困难的孕产妇,通过网络“送养”形成黑色拐卖产业链。
案情显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陈某雅通过网络获取他人送养子女信息,编造自己无生育能力、愿意收养等谎言,从送养人处先后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非法获利13万余元。案发后,陈某雅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提供被拐婴儿下落,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陈某雅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陈某雅拐卖多人,同时具有自首、立功以及对解救被拐婴儿起到积极作用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罚。
据此,法院对陈某雅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最高法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雅利用网络搜寻他人送养子女的信息,伪装身份、编造谎言,以收养之名骗取婴儿出卖牟利,具有较强的欺骗性。该案反映出网络信息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与监测,阻断线上犯罪信息流通,也提示广大群众提高涉网拐卖犯罪防范意识。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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