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冈山法院流传着一句话:“只要还有一线可能,就再调一次。”近日,一起跨度长达十余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面对当事人“宁愿判决、不愿调解”的抵触情绪,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秉持“再调一次”的执着,三次走进山庄,用“如我在诉”的情怀,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

故事要从一份2015年的对账单说起。刘某早年一直承接陈某经营山庄的洗涤布草业务,经结算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这笔“旧账”发生在多年以前,但陈某并非失信之人。此后的日子里,无论陈某经济如何窘迫,都坚持向刘某偿还欠款,直至2026年,仍在履行还款义务。然而,由于陈某身负多重债务,资金链长期吃紧,剩余三千余元款项难以一次性清偿,刘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多年来陈某一直在持续还款,具备一定的诚信基础。

然而,当承办法官试图组织调解时,陈某却表现出极大的抗拒。她向承办法官坦言,自己名下有多处债务,实在无力一次性拿出这笔款项,与其在调解中反复拉锯,不如让法院直接判决,“反正我现在也还不起,判了我也认”。

面对陈某的消极态度,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止步。

第一次,法官前往陈某经营的山庄。经过乡间蜿蜒的小道,法官的身影出现在了山庄门口。初次见面,法官向陈某释法明理,陈某依然固执己见:“法官,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但我真的没办法,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陈某抵触情绪较重,调解未能成功。

第二次,法官再次来到山庄。法官没有着急谈案件,而是从山庄经营谈到个人信用,从法律后果聊到实际困难。陈某态度开始松动,但仍心存顾虑,表示“就算调了我也还不起”,调解再次陷入僵局。随后,案件被汇报至分管领导处。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前期工作后,分管领导提出“再调一次”,并与承办法官共同分析研判,围绕陈某的实际顾虑,提出了针对性的调解思路和建议。

第三次,法官又来到陈某的山庄。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顾虑,从山庄经营盘活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一条条分析、一步步引导。陈某终于吐露心声:“你们为了我的事跑了这么多趟,就凭这份心,我也不能辜负。我愿意调,我愿意还,待旅游旺季时我肯定还钱!”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所欠款项两个月内分两期归还。这一方案既充分考虑了陈某的实际履行能力,避免因一次性“挤兑”导致其经营彻底停摆,也保障了刘某的债权能够“落袋为安”,真正实现了“双赢”。

从“判了算了”到“分期履行”,改变的不仅是结果,更是当事人对司法的感知。“再调一次”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法官的坚持与院领导的担当。在井冈山这片红色土地上,法院人正用一次次跋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温度留在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