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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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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动力。地名事业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教育。鉴于我国的国情和地名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地名教育应该包括普及性地名教育和专业性地名教育两个方面,并应该按照层次和业务系统分别进行。

一、普及地名教育是地名管理的基础工程

地名,人人在用,天天在用;但是当前绝大多数人对地名存在的种种混乱现象不以为然,似乎客观上就不存在似的;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人对地名调查和对地名要进行管理,感到奇怪,认为全无必要,是多事一举。基于这种思想状态,当然就不可能谈得上对地名的实质、地名的功能、地名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以及地名如何正确使用等方面有所认识了。正因为这样,在当前进行的地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阻力是相当大的。这阻力是来自多方面的,各个阶层都有,有来自一般的平民百姓,也有来自国家干部;即使在高层领导干部中乱用地名,不尊重地名的命名规律和命名原则,随意命名和书写地名的也确有人在,以长官意志强加于民众的亦不乏其人,闹出了不少缺乏知识的笑话。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几千年来,地名管理没有形成一个制度;在国民教育中没有把地名知识列为人们必备的一种常识来安排,于是全民中普遍地缺乏地名的基本知识,认识不到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领导层中,有些人对地名工作不重视和不积极的根源也就在这里。为了使地名管理工作能够扎扎实实地深人到方方面面,确保成效,使正确地使用地名能够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就必须从普及地名教育,提高全民的地名意识人手;否则,必然是那里出了漏洞就到那里补,补了这里又冒出了那里的一种补不甚补的被动局面,其效果只能是事倍功半;要想变被动为主动,抓普及地名教育是关键。

二、普及地名教育的方法

在当前,抓普及地名教育的任务有两个方面,一是先解燃眉之急,结合地名管理工作的各种实践,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反复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地名管理工作和地名知识,尽快提高他们的地名意识和按章使用地名的自觉性;二是治本,抓对在校学生普及地名知识的教育。

地名知识的增长是与全民的文化水准的提高成正比例的。普及中小学教育是国家教育的基础工程,要提高全民的地名意识,首先就要把地名教育列人国家普及基础教育的系列,作为普及中小学教学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使之随着国家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普及和深入、全民文化基准的提高而不断提高,这样,中小学生自然就成为普及地名教育的基本对象。对小学生普及地名教育主要是进行一般的地名知识教育,其具体做法是在小学的常识课或地理课里增加一章,结合乡土地理教育讲授地名的基本概念、地名的作用、使用标准地名的意义、设置地名标志牌的作用,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地名等内容;对中学生,可以在地理课程里专辟一章,讲授地名的产生、演变、命名方式、地名标准化的意义、地名命名更名的基本原则和审批程序、地名管理的必要性、地名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法律地位等基础知识。

此外,在全国各类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开设《地名学》公共选修课,以便在较高层次上普及地名知识,增强国家中高级行政干部和科技栋材的地名意识,提高他们按章使用地名的自觉性,进而产生一种推动力,促进地名管理工作顺利发展。

各级地名管理机构应该将对各级学生普及地名教育的工作列为地名管理的议事日程,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从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另外要设法利用各种形式进行督促和检查,以促使普及地名教育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其教学效果。

三、专业性地名教育

专业性地名教育是指在高等院校的有关专业开设相应的地名学方面的课程,在高等院校和有关部门开办函授班和在职地名管理工作干部短期培训班。这是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高等院校,除在个别综合性大学设置地名学专业,进行系统的专业教育外,还应该根据学生毕业后实际工作中接触或应用地名的不同程度,在某些与地名关系较密切的专业开设相应的地名学类的课程。例如,社会学院校的行政干部、文秘类专业,图书馆系的编译出版类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在他们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接触地名的机会较多,而且往往通过他们拟发的公文或编译的出版物,将有关地名传到五湖四海和四面八方,他们能否正确地使用地名或按照地名管理要求审查出版物中有问题的地名,这对实现地名管理的目标影响较大,因此在这些专业开设地名学和地名管理学课程是必要的;测绘院校(含中等专科学校)地图学或地图制图学专业、地理系和历史系的各专业,无论是在校所学的课程,还是毕业后所从事的各项工作,都是离不开地名的,与地名的关系极其密切,对他们来讲,除了要学习上述两门课程外,还要学习地名考证、地名译写等课程。在上述的一些专业开设地名学类课程,可以进一步提高地名最大流通领域较高层次人员正确使用地名的自觉性和准确度,为对地名卓有成效的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亦能够促进有关学科的研究和发展。

地名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仅现在,就是在将来也不可能全部由受过高等教育的地名专业人员组成,其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员必然是来自其他岗位或知识青年,他们的业务素质是与地名管理工作不相适应的。这种状况绝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与整个地名事业共存的一种现象。因此对在职的这类地名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不仅是搞好地名管理的重要保证,而且是地名管理工作的长久之计,不能视为短期行为。对此,各级地名管理机构一要层层举办,二要常抓不懈。在职干部的培训,要在统一教材的保证之下,根据不同程度,采取不同措施,可以采取自学、培训、研修、函授等方式方法进行;同时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工作中学,在工作中用,边学习,边总结经验,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此外,高校招收在职地名管理干部大专函授进修班,进行较高层次的系统教育。通过各种途径,逐步把地名干部培养成为一支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专家型队伍。

上述的普及与专业的地名教育一旦付诸实施,不要很长时间,全民的地名意识一定会得到很大提高,那时我国的地名管理工作必将出现大的飞跃,呈现出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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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永立

来源:《马永立学术文集》第652—654页

选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组

编辑:汪鸿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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