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气温攀升,蚊虫进入活跃期,驱蚊防护成为民生刚需。然而央视近日曝光,部分网红驱蚊产品,用的是农药标的是“化妆品”!更有品牌方违规授权贴牌,默许这类打擦边球的产品使用自身商标。
为保障消费者安全,2021 年农业农村部出台相关认定标准:凡是标注具备驱蚊、防蚊功能的产品,无论采用植物还是化学原料,一律纳入农药品类监管。
记者走访发现,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款驱蚊喷雾,外包装仅标注艾叶、香茅等植物萃取成分,刻意营造天然安全的观感。但该企业并未取得农药生产与登记资质,根本不具备正规驱蚊产品的生产、售卖资格。面对监管要求,企业便在产品外包装和名称中刻意规避 “驱蚊” 相关字样。这款产品的实际驱蚊效果,并非来自包装公示的植物成分,而是依靠未标注的隐性添加原料 —— 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即驱蚊酯。
来源:AI生成
相关行业标准明确,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属于微毒级别原料。该原料既是农药类驱蚊原料,也被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可合规作为日化原料使用。不少无农药生产资质的厂家,正是利用这一属性差异钻监管空子:产品添加驱蚊酯实现驱蚊功效,对外宣传主打驱蚊作用,备案却走化妆品、日用品渠道,以此规避农药产品严苛的审批流程与质量管控。
市面上主打母婴适用的防蚊产品,同样暗藏套路。部分面向婴幼儿的艾草防护喷雾,大肆宣称不含农药成分、仅依靠气味驱蚊,再搭配儿童化妆品专属小金盾标识,塑造安全无害的形象,实则产品内同样添加了驱蚊酯。
授权贴牌只顾收费,漠视产品问题
此次调查还发现一个突出问题:多家生产企业自称是葵花品牌的授权代理商。
据授权信息显示,葵花商标于 2004 年完成注册,原注册人为四会金葵花药业有限公司,现商标注册人已变更为广东半分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记者随后联系该公司业务负责人,对方坦言,企业按照产品成本价的 20% 收取商标授权费。即便明知这类喷雾并非合规合格的驱蚊产品,依旧放任,默许问题产品使用自身品牌对外销售。
商标是企业多年经营积累下的宝贵无形资产,代表着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绝非单纯用来盈利的 “招牌”。商标授权绝非一签了之、坐收费用,品牌方依法负有监督产品质量、审核合作方资质的责任。盲目授权、放任贴牌乱象,不仅会让劣质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会不断透支品牌信誉,一旦出现质量、合规问题,商标权利人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各大市场主体:务必珍视自身商标价值,开展商标授权合作前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全程监督产品品质,切勿因短期利益随意授权,最终酿成品牌与法律层面的双重损失。
来源 | 内容整理自央视财经,内容有修改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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