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确认劳动关系最需要证明的是什么?

「法律解答」

支配性劳动管理。

这一点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40号,秦某丹诉北京某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予以体现。

裁判要旨 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为维护平台正常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等进行必要运营管理,但未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对于劳动者提出的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说得通俗点,别再纠结“有没有坐班、有没有打卡”,而是要看“公司到底管了你多少、管得多狠”

再说得简单点,你有没有说不的权利。

下面讲一下,笔者给劳动者讲一下该怎么判断自己的情况,又该怎么保护自己。

一、老一套(“从属性”)为啥不好使了?

以前认定劳动关系,主要看两点:

  • 人格从属:听老板的话,几点上班、干啥活,老板说了算。

  • 经济从属:工资是老板发的,离了这家没饭吃。

但现在不一样了,表面上看,你挺“自由”,想接单就接单,想干就干,所以老标准套不上,公司就拿这个说事,否认劳动关系。

二、那么新标准(“支配性劳动管理”)到底看什么?

现在法院更关注一个核心:公司到底有没有在“支配”你干活,而不是你“自由”地干。

第一,企业到底“用”了你没有(用工事实)

不是只看有没有直接给你发工资。

比如,有没有:监督你的服务过程(像代驾,后台盯着你的路线、时长);对你进行评价、打分、罚款(用户差评就扣你钱);要求你买统一工服、参加培训、路考、检查仪容仪表;制定一堆规则,你必须遵守,否则不让接单

如果上面这些都有,那就算它说“我只是中介”,法院也可能认定它 “间接用工”——那就是用了你的人,躲不掉的。

但仅有这一点还不足够。

第二,管得有多狠(管理强度)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有一点管理 ≠ 支配性管理。

以指导案例240号的代驾师傅为例:师傅自己决定接不接单,哪天歇,报酬是客户付的,平台也不强制打卡考勤——这是“自由”的一面。

但平台让他买工服、培训、路考、监督服务、根据差评处罚——这是“管理”的一面。

问题来了:这算不算“支配性劳动管理”?

法院认为:不算。

因为这些管理只是平台为了正常运营、保证服务质量而做的必要指示和监督,还没到“支配”的程度——也就是还没到“你必须按我的指令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干活,否则开除”那种强度。

所以,这个代驾师傅最后没有被认定劳动关系。

第三,作为劳动者,到底该怎么做?

  1. 自我评估:“自由”是真是假,拿出一张纸,问自己几个问题:

我能完全拒绝接单而不受任何处罚吗?(真自由)

还是说,拒单多了会被降权、限流、甚至封号?(假自由)

我能自己定服务价格吗?(真自由)还是平台说了算?(假自由)

我能不能同时在其他平台干,而不被限制?有限制。(假自由)

公司强制派单给我,有没有说不的权利?可以说不。(真自由)

我能不能请假,而不被限制?可以说不。(真自由)

公司有没有给我制定复杂的奖惩规则,我必须遵守?可以说不。(真自由)

如果答案绝大多数偏向“假自由”(平台规则一大堆,不遵守就惩罚),那就具有已经占了优势。

  1. 把上述内容转化为证据——即“管理痕迹”留下来

不要只看有没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条,重点收集这些:

培训记录:培训通知、考试结果、路考评分(证明它教你干活)

着装要求:强制买工服、戴工牌的通知或收据

惩戒记录:差评罚款、超时扣款、投诉处理的截图

工作规则:平台的服务标准、行为规范、奖惩办法(截图保存)

监督记录:后台对您位置、时长、路线的监控提示

沟通记录:客服或管理员对您下达指令、批评、警告的聊天记录

以上这些,比考勤表重要一百倍! 它们才是证明“它管我管得死死的”的铁证。

3. 到了劳动仲裁,该怎么说?

不要只说“我没合同、没社保”,要这样说:

“法官,虽然我表面自由,但平台通过规则、评分、罚款、培训、着装、控制工作时长、强制派单等手段,实际上支配着我的服务过程。它不是简单的中介,而是通过对我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获取我的劳动成果。这种管理的强度和深度,已经达到了‘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劳动关系。”

同时,把收集的上述证据按“管我哪方面”分类整理,让法官一目了然。

  1. 如果“自由”程度很高怎么办?(像案例里的代驾师傅那样)

这时候,要考虑其他维权路径。重新审视自己的诉求到底是什么?

例如为了让企业补缴社保,或是要求企业发放克扣的工资报酬,还是发生事故时追究实际侵权方的责任等等。

若是第一种,那么基本没戏,因为不是劳动关系,企业没有义务缴纳社保。若是第二种,存在企业乱罚款、乱扣费的行为,走合同纠纷,而不是劳动仲裁。若是第三种,则可以先选择走职业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再考虑侵权之诉。

最后:

“自由”和“管理”是跷跷板,哪头重,哪头就是维权方向。

别再被“没打卡”忽悠,盯住“它管了我多少”才是破局的关键。

另外,遇到要确认劳动关系一定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拖,不然有理也可能来不及了。(具体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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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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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损失上亿元。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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