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二这事,真是越看越离谱。
一个自称被《繁花》剧组剥夺编剧署名权的编剧,放着法律途径不走,一步步把自己从“维权者”变成了“被告”。公众号被封、被起诉侵权、人跑国外——这一连串操作,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想打赢官司的人会做的事。
先捋一下时间线。
2023年《繁花》播出时,古二就在公众号发文,说自己剧本成果被占用。当时没人在意,公众号也平安无事。
2025年8月底9月初,他把录音放出来了,舆论开始发酵。
2025年9月23日,公众号“古二新语”被封。同一天,《繁花》剧组第一次发声明,说他是“前期资料收集小组成员”,2020年12月擅自离组带走资料。
2025年10月31日,他又放出多段内部录音,涉及王家卫、秦雯私下评价唐嫣、陈道明、游本昌等人。多个话题冲上热搜。
2026年5月,上海繁花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古二,案件定于8月21日开庭。
而古二本人,长期滞留新加坡,被剧组指责“逃避国内司法调查和认定”。
问题来了:一个说自己被侵权的人,为什么不主动起诉,反而等别人告他?
古二的核心诉求是编剧署名权。如果他认为自己的剧本成果被占用、署名被剥夺,那最直接的路径是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他的创作者身份。但他没有这么做。有网友指出他“早已对剧组发起了署名权诉讼,但败诉了”——如果属实,那意味着司法已经对署名问题做出过判断。
他选择的方式是放录音。录音里确实有王家卫认可他剧本的对话,也证明他参与了核心创作。但问题在于——这些录音是怎么来的?剧组指责他“偷录主创私人对话,对录音内容进行加工,非法对外公开发布”。秦雯提起的名誉权诉讼,核心就是“古二发布内容是否构成诽谤”以及“录音是否侵犯隐私权”。
也就是说:古二想证明自己是编剧,但他用来证明的手段本身可能违法。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他的“跑路”操作。
如果官司打赢了,他不仅能拿回署名,还能获得赔偿,甚至可能推动行业规则改变。但他选择在被告之后滞留新加坡。剧组给他送律师函,他躲了,律师函送到了他90岁外婆家。
一个真正相信自己占理的人,会放弃当面对质的机会吗?
有人可能会说:古二身患渐冻症,身体状况不好,去新加坡是休养。但休养和逃避司法调查是两码事。他人在国外,照样能通过社交媒体放录音、发指控,却没法出庭应诉。而8月21日的庭审,法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这意味着,他连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都放弃了。
古二觉得自己被欺负了,想讨个说法。这没问题。但他选择的方式——不主动起诉、靠录音引爆舆论、被起诉后跑国外——让整件事越来越像一场舆论战,而不是法律战。
录音能证明他参与过创作,但录音本身是怎么来的、是否合法,是另一回事。舆论可以撑腰,但法院只认证据。一个想维权的人,却一步步把自己变成了被告,这局棋,下得确实让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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