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罗女士

向都市条形码反映:

2025年11月,

她在广汽丰田昆明中升滇池店

选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

办理了0首付5年分期业务。

今年7月,车辆遭遇雨水浸泡,

办理保险理赔时发现,

自己当初购车签署的

竟是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罗女士说,2025年11月,她委托朋友在广汽丰田昆明中升滇池店选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售价149800元。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她选择0首付,分5年还款的购车方案交了购车定金。随后销售人员上门为她办理保险、购车补贴等手续,但全程没有告知购车贷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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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 没说什么租赁,一直都说是办银行贷款,那时候销售人员就说贷款可以办下来,可以0首付,然后销售人员说他们会经办的。”

记者:“上门来办理的时候有没有让你签字?”

罗女士:“就是在某软件程序上签字了。”

记者:“那上面看不到合同条款信息吗?”

罗女士:“没有。”

记者:“你当时在上面签字是怎么回事?”

罗女士:“就是他教我在哪里签就签字了,我也没有细看。”

罗女士签字后,不久到店里提了车,看到车辆登记信息也显示为本人,罗女士就开始按期还款。今年7月,受强降雨影响,罗女士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被淹,她的车辆不幸泡水受损。就在罗女士联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准备相关购车票据材料时,罗女士拿到电子合同,意外发现自己签署的并不是银行贷款合同,而是丰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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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 用车都好几个月了,我来保养车的时候,都没有任何人跟我说过是租赁的。这车报保险,车毁了,没有车了,我肯定要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就要我还违约金,就用合同上的霸王条款强制要求我赔提前还款违约金,车款5%的违约金,我就不接受。”

记者从罗女士提供的合同中看到,她签署的业务为售后回租模式,租赁期限60个月,每月租金2837.22元,总租金合计170233.2元。罗女士认为,当前合同性质与自己购车初衷及认知不符,商家人员存在诱导欺骗行为,对方要求自己承担受损车辆对应的购车违约金也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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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 贷款方式最起码要跟我说明,看我愿不愿意接受,都没有给我任何说明,是他们误导我签下的电子合同。现在那边要求我交提前还款违约金,我说这提前还款也不是我个人原因,是因为自然灾害造成车子损坏,没有车没有抵押物了,我肯定要终止合同。”

罗女士多次与涉事4S店沟通,但当初对接的销售人员让她自行联系融资租赁公司处理。8月17日下午,记者陪同罗女士来到广汽丰田昆明中升滇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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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昆明中升滇池店工作人员:“ 我可以明确地跟老师您说一下,在没有得到公司授权之前,我们是不能接受采访的。”

门店负责人没有接受记者采访,同时表示,罗女士的车辆纠纷属于金融贷款问题,不在门店销售服务环节,但愿意与罗女士私下协商,也会出面与金融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做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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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昆明中升滇池店工作人员:“ 按照这位女士的诉求,我们看一下融资租赁公司那边能不能降低或者减免一部分,或者我们再跟车主之间做一个沟通吧。”

截至发稿,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都市条形码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来源:都市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