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写的这件事,其实之前和大家提过,但当时虽然无数人义愤填膺,却依旧没有“结果”。谁知道这样一个恶行累累,双手沾满鲜血的人,会不会又一次通过疏通关系,从看守所里逃脱呢?
好在昨日终于二审宣布,死刑!
先看下新闻标题的意思,一个男的,杀了人,在看守所里买通民警跑了;跑出去后,把举报他的人给捅死,又被抓了;然后又一次在监狱里“金蝉脱壳”,并且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摇身一变变成了“煤老板”……他这一生,放在电视剧里,绝对会被观众骂“扯淡”。但在现实中,他成功了。
30多年前,19岁的郭二娃持刀抢劫11个人,被景某成举报后落网。其实这里就很神奇,抢劫11个人,居然还是被“举报”后才落网。
更神奇的是,落网当年,他就从看守所里出来了。说是向民警“许以重金”。一个需要靠抢劫来搞钱的人,而且才19岁,我想不通他哪来“重金”许给民警,并且值得民警冒这么大的风险。
而且一般来说,两个互不认识的人,对方还是穷到需要抢劫的那种,他的许诺你会信吗?他凭什么许诺呢?
这且不管,有些当年的事,恐怕早已随时间烟消云散,即便想查也查不出来了。
你以为郭二娃逃出看守所后,就隐姓埋名,偷偷过日子了?
当然,这也才是正常人的思路。但郭二娃直接找到举报人景某成,把他拉到车上,殴打后三刀捅死了。
我看了一下,这件事发生在2002年。那个时候,刚从派出所逃出来不久就有车开,我渐渐相信了他的确有能力向民警“许以重金”,但依旧不知道,他的底气、他的重金,来自哪里。
然后精彩的来了,就以上这些罪名,抢劫、越狱、杀人,最后一共只判了18年。其中杀害景某成的事情,从“故意杀人”,被降格为“故意伤害”,仅仅判了10年。
这里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显然当时的检察官孙继林很难说没被贿赂。值得一提的是,后来因查办其他涉黑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孙继林被省纪委监委带走了。
也正是这个18年,又一次给了郭二娃机会,收买监狱医疗负责人,出具虚假患病证明,获取保外就医资格。。。是的你没看错,它又一次“出去”了,18年的牢不用坐了,这就是媒体说的“纸面服刑”。
有懂的人可能要说了,就算他贿赂监狱医疗负责人,成功保外就医了,那不也有“监外执行”吗?怎么又跑出去成了“煤老板”,他根本没这个机会才对吧。
是的,因为郭二娃再一次通过“收买司法所所长”的操作,伪造了矫正档案,得以长期逍遥在外。
荒诞到我不敢信,先是看守所贿赂民警,第二次收买监狱的医疗负责人,第三次收买司法所所长……显而易见,这个郭二娃背后“亲属团”的能力,绝对不可小觑。
到这里,有些人可能又会说,“正义虽迟但到”。但还是那句话,现在郭二娃马上60岁了,如果这也配叫正义来了,那意思是不是犯了罪,花点钱逃脱了,然后几十年后寿终正寝,也叫“正义没有缺席”。别的甭管,罪犯死了就行了?
这件事在我看来是极其恐怖的,上面我给大家描述的,是整件事的过程,如果细化一下,在不知名的角落里绝对有大片大片的黑暗。这很好理解,因为不是电视剧,外人不可能扛着摄像机一直跟在罪犯后面,所以,现实中已知的,其实已经是比较“清新”的了。
可如果连这,都让人冷汗直冒,那暗地里的呢?
举个例子,从那个被刺死的景某成说起,他的妻子姬艳花,坚持申诉、上访了20多年。这20多年要面对多少东西?
一个是农村妇女,一个是有钱有势,能打通司法关节的煤老板。
无法想象。
至于景某成本人,更不用说了,他为正义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可讽刺的是当时他付出的这个“代价”,并没有法律为他讨回公道。恰恰相反,涉及其中的人,都各自“赚了一笔”。
犯罪,到暴富,到买通司法,到继续犯罪。有没有发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其中最重要的关节便是“钱”。无论是之前的孙小果,还是此刻的郭二娃,他们都有这样的特征,“通过非法手段积累了大量财富”。
古人有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不知道古人是如何证实的,反正今人帮他们证实了。
昨天,郭二娃的死刑,是三十年后姗姗来迟的一个句号。可句号前面那三十年的省略号,写满了举报人的血、上访人的泪,和司法机关里无数蛀虫的“生意经”。
所以死刑之后呢,对当年那些蛀虫的追责呢?
一个郭二娃死了,但只要司法的墙缝里还能塞进钞票,下一个“郭二娃”就早晚会从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并把刀架在普通人的脖子上:
“说,你们以后还敢不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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