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胖东来宣布新员工“合同四年、不续签”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之后的回应也还坚持了“学员”属性。
如果是一家007,996的企业,舆论不会费这么大劲讨论它的理想,可偏偏说这话的是于老板。
所以,这到底是一场真诚的理念实验,还是一种高明的叙事包装?
作为少有的“良心企业样本”,不想揣测于老板的意图,“学员”意味着不仅是工作,还有被培养、被塑造、被引导的色彩;但一个人进入企业,双方首先是契约的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在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的前提下,也是被允许的。
可放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要求签固定期限”中看,这样的设计,难免让有些人怀疑这是不是另一份“精明”的用工叙事包装,不这么说的话,四年后如果要裁员便与它一直的形象冲突。
他不止一次强调生活方式、人格独立、爱、轻松健康、快乐幸福;于老板的许多表达,放在今天的企业语境里,好像显得过于理想主义。
他大概率是真的相信:企业不只是赚钱的地方,也可以成为一个人重新学习如何生活的场所。
但仅靠这些消除不了结构性问题。
于老板的理想听上去很美,但与现实有着根本的矛盾;
它现在像是一座孤岛,可以把岛内建设得很好,却无法保证“学员”上岸后仍拥有同样的海域。
人们不是不懂健康生活,而是有没那个条件环境健康生活,员工在胖东来四年有那待遇,出去后很可能会很不适应。
“四年学员制”,最尴尬的地方就在于:它一方面想培养你塑造更文明、更健康、更有尊严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它又清楚知道,外部同类岗位大概率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真正的学校,不会以培养学生对校外世界的不适应来证明自身成功。
胖东来如果真想把自己定义为“社会大学”,必须面对一个检验,四年之后,员工究竟获得了什么可迁移、可通用、可在别处兑现的能力?
如果他们可以获得供应链理解、服务流程优化、门店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顾客关系处理、职业习惯、自我管理能力,那么这套制度或许才有可能具备“学校”的一些正当性。
可问题是,零售业大量基础岗位本身的技能门槛并不高。它的可替代性较强,很多“能力”高度依附于企业流程和管理文化。一旦离开这套体系,这些能力到底能值多少钱,是要打问号的。
劳动最忌讳的就是“只有理想,没有利益”;对很多普通劳动者来说,他们未必首先需要“被塑造成完整的人”,更可能只是需要一份可预期的工作,一个不至于随时失去安全感的位置。
于老板做这件事,真正刺痛人的,或许不是它本身,而是它让人再次看见一个更大的现实:
为什么人们会担心,这种理想培养出来的人,可能会无法适应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于老板的实验即便有问题,也有它不可忽视的价值:
它迫使公众重新讨论,企业到底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工作,劳动到底应不应该以过度牺牲生活为代价,一个“好工作”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它的存在证明了另一种管理方式是可能的。
它的争议则提醒我们:个别企业的善意,无法替代更普遍的制度改良。
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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