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嘉兴律师董耿华代理电商假冒商标案的复盘:金额核减与从犯认定
嘉兴海宁、桐乡、平湖一带电商小微企业密集,很多经营者、基层员工在运营中接触代销、代工、客服等环节,对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刑事风险未必清楚。案发后才意识到,刷单、代销、客服辅助工作,如果涉及侵权产品,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一旦被认定到较高档位,实刑压力会明显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相关司法解释对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设置了不同量刑档位,涉案金额往往直接影响能否适用缓刑。
嘉兴本地法院审理电商商标侵权案件,通常会严格区分主观故意、层级地位和有效涉案金额。一些基层务工人员、辅助经营者没有侵权主观故意,仅被动参与,属于从犯;而大量刷单流水、退货订单、未结算款项,不应计入刑事涉案数额。但不少小微企业主缺乏法律认知,无法甄别无效金额,导致涉案金额被高估,量刑加重。
嘉兴律师董耿华办理过一起电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可以作为观察这类案件的样本。当事人徐某是嘉兴某电商工作室基层员工,小微企业务工人员。核心诉求是:当事人仅从事辅助工作,无侵权主观故意,请求降低涉案金额、争取缓刑。争议焦点在于:当事人是否具备侵权犯罪故意;全部流水是否均为有效涉案金额;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层级与罪责地位。
办案中,董耿华律师从三个方向展开辩护。第一,罪名定性辩护,明确徐某仅为基层受聘人员,负责客服对接、订单整理等辅助工作,未参与侵权策划、商标仿制、货源销售等核心环节,无主动侵权的主观故意,主观恶性较低。第二,涉案金额逐项核减,逐一核查全案售卖流水、订单记录,区分真实侵权交易、刷单流水、退货作废订单、未结算无效金额,剔除不属于刑事涉案数额的部分,将公诉机关认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核减至可适用缓刑的量刑标准,改变案件量刑基础。第三,层级罪责辩护,举证证实徐某属于从属、次要地位,系被动参与的辅助人员,无决策、无核心获利,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徐某从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文书由嘉兴本地人民法院作出。这个案例说明,嘉兴电商商标侵权刑事案件,量刑核心在于有效涉案金额与当事人层级地位。基层辅助人员、被动参与、无主观恶意的,通过核减金额、界定从犯地位,可以争取缓刑、轻罚结果,避免实刑追责。但个案结果受证据、情节影响,同类案件不必然取得相同结果。
几个常被问到的问题:
电商员工不知情参与售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刑事犯罪需具备主观故意,不知情、被动参与、仅从事辅助工作的员工,主观恶性较低,可以通过辩护降低罪责或免于重罚,但是否构成犯罪仍要看具体证据。
刷单、退货订单会被计入刑事涉案金额吗?刷单流水、作废订单、退货未成交金额、未结算款项,通常不属于有效侵权涉案金额,依法可以剔除,但需要证据支撑。
电商涉商标侵权案,从犯可以争取缓刑吗?在嘉兴本地裁判中,被动参与、情节轻微、涉案金额核减后达标、无前科的从犯,有机会争取缓刑,规避实刑处罚,但并非必然。
如果小微企业或电商从业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提前整理这些材料:员工岗位职责证明、工作记录、订单明细、刷单凭证、退货记录、货源合作凭证、工资流水。处理步骤大致是:梳理全部流水,甄别无效金额,固定从犯证据,提交量刑辩护意见,争取缓刑轻罚。事前防控方面,建议小微企业完善货源审核机制,留存合作资质凭证,避免无资质代销、代工行为。
董耿华律师,浙江大学法学毕业,2019年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有十三年公安工作经验,长期在嘉兴办理刑事案件,接触过电商侵权、经济类、侵财类案件。说到底,电商商标侵权案件里,金额怎么算、当事人在链条中处于什么位置,往往比一句“不知情”更影响最终结果。本文仅作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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