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最近直播间溜溜凳的争议持续发酵,东方甄选给出的处理方案是双倍退款、商品不用退回。这件事也引发了大量讨论,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客观拆解这件事。
首先,先理清基础法律关系。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商品,和商家成立买卖合同。如果商品确实存在质量瑕疵,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退款、修理、更换;只有商家存在主观故意欺诈的情形,消费者才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这次东方甄选选择双倍退款,并且商品不用退回。很多人会问,这是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赔偿方案?其实不是。双倍退款不退货,属于商家主动提出的和解方案,是商家自愿做出的民事让步。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权的权利,但民事纠纷,双方完全可以协商达成和解,只要自愿,就具备法律效力。即便产品本身合格,面对消费者的质疑,企业主动拿出补偿方案化解矛盾,这是积极承担售后责任的体现。
第二,很多网友争论,商家该不该直接认“欺诈”。这里要划清法律边界:出现质量瑕疵,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欺诈,需要证明商家在销售的时候,主观上就有故意隐瞒、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的意图。单纯产品质量不合格属于产品瑕疵的违约责任,和欺诈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所以,不能仅凭产品有问题,就直接认定构成退一赔三的欺诈。是否构成欺诈,要看完整证据,不能仅凭单方的舆论定性。
第三,大家也关注到舆论层面的争议。网络维权,本身是消费者的权利,但维权也要守住边界。民事消费纠纷,优先是买卖双方协商、平台调解,协商不成还可以走市场监管投诉或者诉讼途径。网络公开发声,应当基于客观事实,不能超出事实范围进行过度的人身指责。商家同样享有名誉权。
第四,很多人疑惑,为什么选择双倍退款不退货这种方案?
从民事和解角度来说,这个方案快速解决大量订单纠纷,省去消费者来回寄件退货的麻烦,同时降低双方后续持续维权的成本。东方甄选主动拿出补偿方案,是企业积极处置纠纷的体现。当然消费者也有权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这个方案,继续主张自己的法定权利。
周兆成律师提醒:消费纠纷属于民事争议,有法定的维权路径。消费者遇到产品问题,有权依法维权;企业面对消费者的质疑,主动协商赔付、积极化解矛盾,本身就是负责任的表现。和解方案是双方自愿的选择,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企业,维权和回应,都应当立足于事实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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