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只要听说有人被纪委悄悄调查、找去问话,就默认这个人已经被立案调查了。尤其是当事人的家人,一旦被纪委约谈过后,心里都会极度慌张。

其实大家完全没必要混淆这两个概念,纪委暗中核查和正式立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阶段,区别非常大。

今天咱们把纪委的办案流程和大家聊聊,让大家有个了解。

大家口中说的纪委“暗查”,在官方流程里叫初步核实。纪委在收到各类问题线索之后,不会直接走立案程序,会先低调开展外围核查工作。这个阶段工作人员会悄悄收集信息、核对情况、调取账目和各类资料,也会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详情,主要目的是确认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判断有没有必要启动正式立案流程。

需要重点记住的是,初步核实阶段不算立案,这个阶段只能常规取证问话,不能采取留置这类强制管控措施。想要正式立案,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标准。第一是已经掌握了当事人职务违法、违纪的真实事实和有效证据,第二是查实的问题确实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两个条件全部达标,走完层层审批流程,才算真正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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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初核也不是立案的必经步骤。如果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已经在网络公开曝光,证据清晰完整,纪委就可以跳过初步核实,直接启动立案程序,所以立案才是办案的必要环节。

正式立案之后,整个事件的性质就彻底不一样了。立案的决定会正式告知当事人,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组织。如果涉及严重的职务违法和犯罪问题,还会通知家属,部分重大案件还会对外公开通报。我们日常在官方新闻里看到的某某接受审查调查的公告,全部都是立案之后才发布的。

而且立案的审批流程十分严格,不是工作人员随意决定的。需要承办部门撰写立案审批报告,先经过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再上报同级党委负责人批准,全程层层把关,没有随意性。立案成功后,办案人员可以依法开展讯问、资产冻结、搜查、留置等工作,这都是初核阶段不具备的权限。

纪委监委标准的办案流程固定分为五个步骤,全程规范透明。第一步是线索处置,所有问题线索统一登记归档,工作人员集体分析研判,根据线索情况,选择谈话问询、初步核实、暂时存档或者直接办结,并且一个月内必须确定处置方案。

第二步就是初步核实,组建专门核查组开展秘密外围调查,核查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核查结束后出具详细报告,给出立案或了结案件的建议。第三步是立案审批,按照严格流程逐级上报审批,通过后正式立案。第四步是全面审查调查,依法动用各类调查手段固定证据,其中留置措施需要两级监委审批,最长可以执行六个月。第五步是案件审理处置,交由专属部门独立审核,依规给出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直接移交检察院处理。

纪委的办案线索来源也十分广泛,并不只有群众举报这一种。数据显示,信访举报是最主要来源,占比超四成,公检法、审计部门移交的线索占比两成左右,还有部分线索来自纪委日常督查、办案深挖发现。

如今巡视巡察移交线索、网络舆情曝光、大数据筛查异常数据,也成为了重要线索来源。现在的监督体系已经全方位覆盖,不存在侥幸空间。所有公职人员都要严守纪律底线,规范使用手中权力,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